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
2019年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紧密合作,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实施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经过六年探索实践,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现已开通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全程网办超1532万件,40余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对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6年5月1日起四地同时施行。作为率先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的区域协同立法,《规定》在制度层面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予以巩固提升,为长三角公共服务“软联通”持续深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凝聚共识推动规则协办
《规定》通过后,目前共有7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三省一市始终坚持依法协同、平等协商、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在立法过程中,共组专班推进立法工作、共聚合力开展立法调研、共汇众智开展立法起草,其间多次共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三省一市企业、专家的意见建议,“每一条每一个字都经过共同打磨”。在三个“共同”推进下,实现文本内容、审议进度、实施落地三个“统筹”,同时兼顾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创新,以高效统筹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规定》内容的一体化落实。
文本协同的背后是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经三省一市共同研究论证,决定将清单管理正式确定为法规制度。这也是本次协同立法的创制性规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志红说。
事项清单是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渠道融合的重要依据。《规定》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聚焦企业准入到注销全生命周期和出生、就医、养老等个人全生命周期需求事项,拓展金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动态调整。同时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实现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同标准、无差别、便捷办”。
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跃升
《规定》一共十五条,突出需求导向,坚持法治先行与制度集成,确立共同行为规则,小而务实,简而管用。
健全协调推进的协同工作机制,解决谁来办。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三级运作机制,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府研究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统筹协调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领域重大事项。
构建“一网通办”服务框架体系,解决怎么办。为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规定》提出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
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解决如何通。三省一市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解决怎么评。《规定》提出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与此同时,《规定》强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应用,提供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银行、邮政等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其自助服务终端等,实现“家门口办”。
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正加速驶入深水区,协同立法也驶上“快车道”,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到长江流域禁捕,再到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一卡通、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等,三省一市人大频频“牵手”,协同立法实践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作机制也渐趋成熟完善。《规定》的出台,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长三角在通过法治方式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规则统一、增进民生福祉、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不仅将为长三角“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更将为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长三角率先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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