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6年在全市开展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出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和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涵盖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既有严格落实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等要求的行政执法典范,也有聚焦执法程序不当、超期处罚等问题的警示案例,为执法办案实践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同步发布的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转变理念,寓执法于服务、回应群众民生诉求的实践探索,为优化执法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现分批发布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对照案例,学习借鉴经验、汲取警示教训,推进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探索办好群众实事的务实举措,着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典型案例目录】

  (第一批)

  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1.唐某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2.张某等人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活动信息案

  二、行政监督典型案例

  1.市公安局对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不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案

  2.苍溪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联动对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案

  三、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1.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查处“假旅行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市科技局跨部门联动上门服务高效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一:

  唐某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

  【关键词】网络购物;危险物质;非法存储;减轻处罚;过罚相当

  【基本案情】2025年2月,唐某计划购买化学品制造烟花,通过网购平台非法购买少量硫磺、锌、镁、硝酸钾、高锰酸钾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若干化学实验器材用于燃烧试验,并将剩余物品存放在其居住的二楼寝室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唐某能主动投案,情节较轻,尚不构刑事处罚。

  【处理结果】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三十条之规定,综合唐某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等情节,适用减轻处罚,决定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收缴危险物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典型意义】随着网络发展,个人可通过网络购买危化物品和学习相关制作方法,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后果。本案聚焦社会公共安全防护,通过严肃查处非法购买、存储危险物质的行为,警示个人严格遵守危险物质管理规定,避免因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该案为处理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案件提供了指导。一是办案部门正确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法处置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奠定基础。二是践行过罚相当原则。本案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认错认罚态度,给予当事人合理的行政处罚,起到良好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彰显公平正义原则。案件办理中,第一时间组织法制民警介入,依法从快处置,对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起到高压震慑作用,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

  张某等人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活动信息案

  【关键词】话费充值;发布违法信息;虚拟币;网络赌博;网络安全

  【基本案情】2025年,某县公安局在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张某等人2023年起搭建话费慢充平台,在朋友圈、微信群组、闲鱼店铺等渠道发布违法广告吸引充值,利用微信、支付宝拉长资金链路走账,赚取差价获利扣点后将充值资金转换成USDT(虚拟币),再将USDT(虚拟币)资金转账至网络赌博团伙,张某共获利5000元左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对办理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活动信息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是强化网络安全监察、做实网络违规信息巡查、研判是基础。网络信息包罗万象、真假难辨,需要畅通网民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网安民警的主力军作用,借助专业手段和法律知识做实动态巡查、研判及处置,在众多网站、APP中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违法信息。二是巡线追踪、强化技术合作是关键。对发现的涉嫌违法信息,公安机关发挥专业手段深度查证攻关,可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围绕“资金流”“人员流”深查案件真相。三是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办案是保障。根据侦查和取证进展,在不同侦查阶段区分赌博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对不构成犯罪的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持续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一

  市公安局对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不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案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执法监督;限期纠正

  【基本案情】2025年9月,张某不服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为由,撤销了上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未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再次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执法监督。

  【监督处理】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实施监督,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发出执法监督意见,责成限期纠正,并向督察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面复勘现场、补勘笔录、调取EDR数据、组织鉴定机构作速度鉴定、公开证据、开展案情联合会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市公安局举一反三,对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具备的证据规格进行了培训,持续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典型意义】本案严格落实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和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以案促改,在全市进行培训,促使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类似的违法或不规范、不当执法行为。通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制、督审部门的执法监督,促进了执法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二

  苍溪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联动对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监督案

  【关键词】案卷评查;消防行政执法;执法程序;联动监督;限期整改

  【基本案情】2025年,某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案卷评查中发现,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县城的某购物中心检查时发现两处违法行为,只对一处的行为立案查处,而对另一处同样的行为仅口头责令改正,未依法立案调查,也未载明不立案的理由和依据,形成事实与程序的“断点”。同时,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案卷交叉考评中,也发现该处理不当的程序瑕疵。

  【监督处理】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开展联动监督,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县消防大队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强化内部法制审核;省消防总队也发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县消防大队面对双重监督,组织专项整改,开展集中培训,落实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开展案卷自查自纠,整改执法问题。

  【典型意义】本案是发挥多层次监督体系协同效能的一次成功实践,县级执法监督部门发挥属地监督优势,通过常态化案卷评查发现问题,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则依托垂直管理关系,通过系统内考评进行精准指导,通过本级政府监督与上级系统监督的紧密协作与双重驱动,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合力”。本案警示,程序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执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决定等法定程序。本案监督意见触发了执法机关内部的深刻系统性整改,不仅促使纠正个案中的程序错误,更推动了内部执法机制的优化和执法人员能力的提升,推动“监督一个、规范一片”的良性治理。

  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一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查处“假旅行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关键词】无旅行社资质;老年消费者;擅自组织旅游;销售养生课程;旅游市场监管

  【基本案情】2025年3月,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群众投诉,查明王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使用“中游国际康养旅行社”“中游国旅”等名称擅自组织健康康养旅游,未签订正式《旅游合同》,而在行程中联合第三方售卖养生课程。其无资质经营行为,侵害了以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旅游行业公信力。

  【处理情况】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王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紧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聚焦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营旅行社业务、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等重点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文旅消费“小事”,及时回应老年群体康养旅游消费诉求。既为文旅市场专项整治提供了基层执法实践样本,也让群众感受到执法监管的温度与力度,助力构建“锦绣天府 安逸四川”文旅消费环境。

  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二:

  市科技局跨部门联动上门服务高效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关键词】跨部门联动;上门服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优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2025年7月,市科技局在走访中了解到,某口腔门诊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聘用外籍牙科医生,不知如何办理,面临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的困惑。

  【处理情况】市科技局针该问题,联合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辖区派出所等组建联合服务小组,开展“上门送策、集成服务”活动。服务小组到现场,厘清了许可间的规定衔接与办理时序,提供了“一对一”的申请方案指导,通过前置指导与材料预审,有效缩短了整体办理时间,实现了外籍人才顺利入职。同时,延伸关怀,加强与外籍专家交流,帮助融入社会,体现城市的人文温度。

  【典型意义】本次行政许可,精准聚焦企业办事难题,企业足不出户便可一次性获取了跨部门的权威政策解读与清晰指引,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知晓度与理解度,避免了因政策不清导致的材料准备反复或流程延误。注重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将服务窗口前移至企业一线,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高效率办理,为企业群众办好实事。本案积累了跨部门协同经验,为推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构建常态化部门联动服务机制提供了实践案例。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降低企业用人方面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助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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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