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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设“全国标杆”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厦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构建常态长效机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2019年至2021年,厦门连续三年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前茅,营商环境全部18个一级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并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
唐山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高标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小审批、大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河北:唐山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高标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唐山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小审批、大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滁州市获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督查激励
近日,滁州市因在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被省政府予以督查激励通报表扬。据了解,滁州市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准入、准营、退出”各环节关键问题,系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天津港保税区:精准发力为企办实事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近年来,天津港保税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多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真抓实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表现可圈可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一场持久战,任重道远,保税区不敢有丝毫怠慢。
广东19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商事制度改革等11项工作实现“三连冠”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广东可参评的28项督查激励措施中,有19项获得激励,并列全国第一;省、地市、县(区)共获20次激励,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山西省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自2014年3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从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消除经商兴业障碍入手,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把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先后6次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将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推动“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三十证合一”实现了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企业注销便利化……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从试点到整体、从单独部门到多部门综合、从微观到宏观制度建设的分步推进,涉及到了登记注册的全业务链条,实现了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
新余率先实施商事制度大改革
8月20日,记者获悉,近年来,新余市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在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方面主动作为,大胆改革证照办理方式,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断简化注销登记流程,让企业既方便进入市场,又方便退出市场。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之后,全市市场主体年均增长达到10.3%,相比于改革前年均增速高出8个百分点;注册资本(金)总额增长1.7倍,年均增长20.5%,相比于改革前年均增速高出12个百分点。
各地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强“放管服”改革
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各地认真总结交流推动改革、加强监管的经验做法,为全面完成好今年各项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