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乡镇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最终稿)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评估标准
政务公开 20 区域概况 5 详细介绍本区域概况(自然地理、历史沿革、人口区划、经济发展等信息)。
领导信息 3 详细介绍本政府主要领导的姓名、岗位、分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
政策文件 2 介绍本级政府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及执行情况。
财政信息 3 介绍本行政范围内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以及其它应公开的财政信息(如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
招商引资 2 提供本区域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及指南流程等。
计划规划 2 及时公开本级政府的计划规划。
信息时效性 3 信息公开类信息要求信息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网站。
在线服务 30 查询服务 10 提供管辖区域内学校信息、家庭医疗保健、养老托幼、超市、市场、商场、便民店、餐饮店、洗衣店、美发店、家政保洁、商品配送、援助咨询等信息查询服务。
便民服务 5 提供与所辖行政区划公众日常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便民服务信息,如便民公告、空气质量、邮政编码、便民电话等。
下载服务 5 提供相关的资料下载服务。
办事指南 5 提供各类服务的办事指南。
服务便捷度 5 各服务分类科学、信息获取便捷,能够能速快速定位并及时到达(获取)目的信息。
公众参与 30 参与便捷度 7 网站为公众提供参与互动的渠道种类及便捷程度。渠道包括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等渠道,可用性强,说明清晰,操作便捷。本次评估重点是信箱类互动渠道能否在线提交,并表明承诺时效或答复时限。
参与答复率 10 公众能够通过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等各类互动活动,给予答复(包括采纳、不便采纳但答复。
反馈及时性 6 评估已公示的所有互动渠道响应或答复用户的速度情况。
反馈有效性 7 抽样评估互动渠道的反馈内容是否规范,针对性强,解决用户实际问题;不出现敷衍、推诿、答非所问的情况。
网站设计 20 页面呈现 3 页面布局风格统一、色调美观大方、字体规范简洁。
栏目设置 3 栏目设置科学、系统。
站点导航 3 设有网站地图、站内导航和站外导航功能,且链接准确。
信息检索 3 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立检索功能,可实现关键字全文检索和组合检索,且检索结果准确,支持时间/相关度排序并能突出显示重点信息。
网站规范 2 网站域名(规范的一级或二级域名)、邮箱设立规范。
辅助栏目 3 设计帮助信息、隐私安全、版权声明、网站联系方式等辅助栏目。
站点可用性 3 网站响应速度快,无死链接和错误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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