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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基础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进展与优化方向

坚持稳中求进、促进经济稳中向好,一个重要方面是为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从企业的筹备、开办到最后的关闭、清算,整个过程所涉及的体制与政策因素,都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涉及投资经营的活跃度、社会的创新度,以及地区发展的竞争力和可持续能力。这是考察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状况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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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聚焦“智慧+”“高效+”“服务+”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近年来,鄂州市税务局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把握重点降成本、疏通堵点增便利、聚焦难点优服务,持续打造智慧、高效、服务的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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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企业诉求“三线并联” 营商环境全域优化

为了千方百计保护好、服务好市场主体,2023年以来,亳州市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摸排企业最真实、最直接、最迫切的诉求,建立集“线下当面问诉、线中电话听诉、线上平台收诉”于一体的企业诉求三线并联“挂号”机制,全面收集企业通过各类热线、平台、网站、信箱现场来访等渠道反映的诉求,打造全域同频、便捷、普惠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倾尽全力为企纾困解难。

他山之石

厦门市思明区智慧赋能政务服务 助力市场主体办事更便利

厦门市思明区以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感受为导向,聚焦办事材料不会填、反复填、材料多、跑多趟等困扰,围绕市场监管、卫健、文旅等23个涉企高频事项及3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套餐,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创新推出以“视频帮办、智能帮办、智能预审”为核心的“智能办”服务模式,不断开拓应用场景,实现信息化、集约化、智慧化办事新突破,持续完善方便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持续提升。

理论基础

数字化时代,营商环境如何“借势优化”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过程。数字化时代,如何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构建优质高效的数字营商环境,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需要深入研究思考的重要课题。

理论基础

以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是改进生产关系,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增强整体经济发展动力,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

理论基础

以首善标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覆盖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南行动计划主战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北京法院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首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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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市政务服务办围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快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明确93条具体举措和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形成合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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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八项行动”

11月28日,市司法局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八项行动”,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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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用实政策“工具箱” 当好“营商合伙人“

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细胞”,既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微观体现,也是宏观经济决策的基础和支撑。进入四季度决胜冲刺季,如何为中小企业提振信心、化解难题,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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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黄山市营商环境日”!以“营商”促“赢商”

近年来,黄山市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加强助企纾困增效、改进政务服务等工作,以“营商”之变求“赢商”之果,用不断向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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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优化营商环境再按快进键

10月31日,在“砥砺奋进引领区 勇当改革排头兵”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上,浦东再一次聚焦经营主体住所登记及市场准入后续监管等堵点难点,发布了一系列便利化创新举措和配套监管措施,做到“放得开、管得住”,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再添动能。

观点

借鉴试点城市经验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随后,这些城市陆续出台了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一项重要创新举措,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着眼于利企便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环境和坚实基础。近两年来,各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不断迭代升级、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战略要求、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释放制度型开放活力。其他地区可以学习借鉴创新试点城市经验、探索有本地特色的营商环境提升路径、不断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政策解读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实施方案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制定《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实施方案》,优化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助力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最新动态

青海:我省实行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关于经营主体迁移的相关规定,破解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两头跑、多次跑”现象,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升我省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