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县长曹邦兴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39次常务会,审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等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结合实际,我县组织开展了村(社区)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确需村(社区)提供的12项证明事项予以保留并整合规范为9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符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35项证明事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的1项依法予以取消。

  会议指出,对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办事指南的形势规范证明文本样式,简化办理程序,明确出具时限、办理用途、流程及法律依据。对《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及时梳理修订依据文件、调整工作职能职责、更新办事材料要件、优化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夯实监管责任,不得因取消证明事项而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提供服务,造成群众办事无门或产生新的不便。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证明需求。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此外,要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继续要求群众提供《保留清单》之外证明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巫山县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巫山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巫山县公共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县领导王大昆、熊伟、朱万军、陈松、陈恭福、黄勇、刘海燕、王荣刚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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