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规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推动规范化透明化”。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部署,实行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全程留痕,有利于公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铲除滋生腐败土壤。会议确定,一是以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由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二是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公开,项目配置或交易等信息由实施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三是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四是严格信息公开时限,加强督查考核。五是探索完善财政资金对困难群众补贴的公开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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