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17年8月4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7〕109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12月26日,国务院印发文件(国发〔2016〕76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根据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提出,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加强诚信监督为重要手段,以践行信用承诺、加强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开展诚信考评、加强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乡镇为重点领域,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3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手段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上级对下级政府专项督导,加强横向政务诚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二是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了5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快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各类政务行为主体诚信施政;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高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信息;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务守信和失信信息的应用;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重点内容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债务信用评级制度;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等2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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