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政务履职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紧迫任务。同时,多年的实践证明,充分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服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期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立网络强国、大数据和“互联网+”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标志着我国电子政务步入新的发展时期。

  北京市作为全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起步较早的省市之一,长期以来始终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作为基础工作和重中之重,开展了大量实践,取得了阶段进展,但也存在共享不深入、机制不健全、绩效不明显等问题。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对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夯实 制度保障

  北京市自2005年起全面推动全市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在共享依据、共享规则、技术保障等方面出台了多项制度措施,形成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有效支撑和保障了“数字北京”建设。

  在共享地方法规方面:2007年颁布《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为开展资源共享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共享规划意见方面: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以及《北京市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等近10部系列文件,确定了资源共享的相关规则。

  在共享标准规范方面:先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等系列标准规范10余部,为资源共享工作提供了技术规范保障。

  这些文件的颁布实施,为全市各部门开展资源共享提供了指导依据,基本形成了从部门内到部门间、从资源目录到共享交换再到到绩效考核的信息资源共享全流程管理格局。

  (二)统筹集约平台支撑

  为配合支撑共享机制和办法的落地,由北京市经信委牵头,全市各部门通力合作,经多年建设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支撑平台体系,主要有: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共享基础设施和共性平台,由目录管理平台和交换管理平台组成,于2006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共接入89个市级政务部门(包括16个区县),支撑了1000余项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的共享交换工作,数据量累计超过80亿条,日均交换量360万条左右,为各部门100多项业务工作提供了支撑。在领导决策、应急指挥、房地产监管、小客车调控、限购房调控等几十项重大应用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政务数据资源网(DATA网站)。作为北京市推进政务数据开放的主平台和门户,于2012年10月开始试运行。开放数据包括39个单位提供的319个数据集,共计约42余万条数据记录,以及部分领域的政策文件。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以半开放模式提供了29家二级以上医院的21个数据集,共计约100万条数据资源。网站首页累计访问量3132万余次,累计页面点击量9745万余次,数据累计下载量3.9万余次。

  政务地理空间共享服务平台。依托政务地理空间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提供航空遥感影像、地址数据库、政务电子地图、政务信息图层等内容服务。已形成1000多类政务信息图层,记录达300多万条,为39个委办局的337个图层实现了更新与共享应用,日均访问量超过60万次,实现了全市“一张图”的目标。

  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按照《北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建设,提出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的“1+1+N”总体框架,是市应急指挥平台获取各单位物联网信息的总渠道,是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信息共享交换的总枢纽。主要实现各部门物联网应用信息的接入、汇聚和整合,为相关应用提供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服务,为市应急指挥平台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并为全市开展城市级政务物联网应用奠定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共享思路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行动计划》,标志着“智慧北京”时代全市大数据发展全面启航,共享开放为常态,不共享不开放为例外成为新时期的共享规则和机制。

  (一)统筹规划 顶层设计

  按照新时期国家、北京市对共享开放的总体要求,编制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规划》,印发《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行动计划》等战略性、全局性文件,紧紧围绕新时期北京市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一号一窗一网”等重点任务的支撑保障,从根本上提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整合的战略任务、总体框架和实施路径。“大数据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单位超过90%,数据开放率超过60%的目标,通过开放带动共享,促进应用与产业双赢。

  (二)机制突破 管理创新

  彻底改变过去部门和部门间“多对多”的共享“乱象”,围绕全市大数据的建立健全,形成“一对多”的共享格局,变过去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通道式”共享,为新时期大数据管理平台的“落地式”共享,实现全市共享数据的落地汇聚,形成全市共享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彻底解决共享难、整合难问题,为政务大数据真正形成夯实基础。在全市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系列领域专题主题库,率先围绕电子证照、交通、医疗、行政审批等健全大数据资源体系,支撑科学决策和便民服务。此外,在原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加快组建大数据管理中心,为全市大数据的落地、汇聚、融合、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融合保障。

  (三)需求导向 模式突破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在信用管理、证照支撑、公安保障、审批服务等领域先行,完善“北京通”(自然人)、“一证通”(法人)等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依托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民众、法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彻底打通数据大动脉。在这个过程中,秉承凡社会能做的坚决交给社会去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实现模式创新,形成模式突破,真正形成政企协同的发展格局。

  三、四大主要问题

  虽然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起步较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相对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主要有:

  (一)共享集约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

  由于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体制配套不全、推动抓手不强、资源配备不够以及执行监督不足等问题,一些委办局对于共享集约工作积极性不高、重视程度不足,已有政策和制度的贯彻落实还需深化,影响了共享集约工作的推动效果。

  (二)共享集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受到新的城市管理服务模式及新技术应用推广的影响,共享集约不断面临新的要求。目前,关于共享集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尚不健全完善,现有制度办法部分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需求,共享机制和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共性平台应用推广需要继续加强。

  虽然北京市已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数据开放、空间地理、物联网应用支撑等领域建设了支撑全市委办局需求的共性平台,但由于制度约束、推广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共性平台的利用深度和广度仍需提升,不统筹、不集约、重复建设等情况依然存在,需要采取多种模式进一步加强。

  (四)资源开放共享绩效应进一步提升。

  政务信息资源因其分散、复杂、高价值等特点,全市性的开放共享需求和局部数据归属部门的应用之间尚存一定的不平衡,导致政务信息资源全面开放共享还不充分,影响了共享开放绩效。

  (作者单位:北京市经信委原副主任、北京市政协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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