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政府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但总体而言,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相比、与大数据时代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效能的新期待相比,还远远不够。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树立智慧治理观,以破解当前政府治理中的机制性问题。

 
  公共决策机制“主观化”。在政府部门进行决策时,仍然存在过度依赖固有经验、特别是“惯例”的情况,而缺乏在掌握数据乃至大数据基础上的缜密分析、严谨推敲。这种主观化的“拍脑门”决策方式很容易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全局性。
 
  公共服务机制“单向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渐增强,群众不再简单满足于在治理中充当“客体”,而是更希望从“主体”的角度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而目前的公共服务体系仍以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指令化方式为主,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往往容易从良好的施政愿望出发,而缺乏自下而上地对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的量化、精准把握和双向的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这种“一厢情愿”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很容易导致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
 
  公共信息管理机制“碎片化”。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掌握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海量公共信息和数据,然而这些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数据却分散存储于各个职能部门,犹如一个个“信息孤岛”,尚未实现高效整合和互联互通。在很多地方,经常是有多少个部委办局就有多少套信息系统,每套系统都由部门自己的信息中心管理,拥有自己的数据库、自己的操作系统、自己开发的应用软件和用户界面。这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模式,造成了海量数据的重复填报、重复收集、重复分析,不仅数据的一致性难以保证,数据的深度挖掘、碰撞和比对等决策支撑工作也难以进行。这种碎片化的公共信息管理机制制约了数据活力的激发,给政府工作效率和群众办事效率的提升造成了巨大的阻力,直接导致了“办证难”“审批难”和“公章旅行”等问题的出现,甚至出现了“证明你妈是你妈”这种“奇葩证明”,给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上述种种机制性问题,倒逼着政府治理观念的发展创新。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趋势,必须树立智慧治理观,并以之作为政府治理实践的先导和核心驱动力。重点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树立智慧的决策观,从依靠直觉与经验决策转变为依靠大数据决策。通常,决策可以由直觉、经验和逻辑三种方式来驱动,虽然直觉和经验在决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却更易产生偏差。在大数据时代,唯有基于数据基础上的缜密逻辑分析,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因此,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领导人员必须养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思维习惯,在工作中严格秉承“让数据做主”的理念,将心中有“数”的理念贯穿于决策的形成、执行、反馈和调控纠偏机制的全过程。
 
  树立智慧的管理服务观,从供给导向转变为需求导向。要改变传统的单向度、自上而下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模式,积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web3.0等技术手段,通过对公众需求的合理细分、公众满意度的全面感知、突发事件和舆情的快速响应,形成多元互动、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使政府的管理行为更加精准,从而为公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特别是要着力避免单纯以政府自身的良好愿望作为管理服务出发点的“父爱主义”倾向,从理念上真正懂得在“放”与“管”、“有为”与“无为”之间的平衡,学会自我谦抑,善于权力“留白”。
 
  树立智慧的政府组织结构观,从垂直化的科层制结构转变为扁平化的云平台结构。囿于科层制政府组织结构的刚性,在没有上级行政指令的情况下,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很难进行高效整合,也难以迅捷地回应公众需求。可通过构建数据和信息共享的云平台实施政务流程再造,打破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行政界限和“信息壁垒”,实现扁平化管理,从而将政府内部的效率耗散降到最低,构建“整体性政府”以有效破解治理“碎片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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