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2020年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提质,为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支撑。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就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应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举措。【详情】
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详情】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详情】
5.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加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制定本实施方案。【详情】
6.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详情】
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步伐,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详情】
1.李克强:望英方为中企投资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营商环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6日下午在中南海紫光阁同英国工商界代表举行视频对话会,围绕中英关系与务实合作、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贸易合作、促进人文交流等议题进行对话交流。标准人寿、帝亚吉欧、怡和、阿斯利康、沃博联、英国石油、力拓集团、捷豹路虎、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施罗德集团、伦敦大学学院、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等30多家跨国公司和知名机构负责人出席。【详情】
2.优化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该怎么做?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为市场主体开展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所提供的一种完善且有效的制度安排。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具有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及优化政企关系的功能。各国政府均重视将成熟的营商环境政策通过规范性文件或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详情】
3.应勇: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北平安湖北
7月8日,湖北省委书记应勇赴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等调研政法工作。应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强基导向,提升基层执法司法能力水平,不断开创我省政法工作新局面。【详情】
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以信用监管促进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会议指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将信用手段贯穿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各业务环节,能够有效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形成监管组合拳,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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