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甘肃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 减轻 " 和 " 从轻 " 两个清单,加之 2020 年 6 月公布实施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 " 免罚 " 清单," 两轻一免 " 清单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全面实施。2020 年底前,省级行政机关要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 " 从轻 "" 减轻 "" 免罚 " 情形,按照法定审核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 两轻一免 " 清单。

  为适应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服务和保障 " 六稳 "" 六保 " 工作大局,在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两个 " 免罚 " 清单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及时印发《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这既是加快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有助于消除疫情影响,拓展企业生存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有助于优化改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 " 容错支持 ";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执法理念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这次公布实施的应急管理部门 " 两轻 " 清单,明确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涉及从业人员、应急预案两类 4 种 " 减轻 " 处罚情形和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定)、危险物品车间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设置、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安全设置等 3 种 " 从轻 " 处罚情形。同时,通过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方式,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公平、公开、公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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