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申请更便利、审查更高效、运用更深化、保护更有力、服务更优质的目标。

  从便利申请人角度出发,《意见》在优化知识产权审查流程、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审查效率、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面提出若干举措。《意见》包括研究制定优化有关流程的措施,压减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探索建立商标快速审查机制,依法对明显涉嫌恶意申请和囤积的商标异议等案件实行快速审查;合理考虑专利申请人延迟审查诉求,依法开展专利延迟审查;更大范围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理、远程审理;实现专利优先审查的全程网办等。在商标专利转让、质押登记,专利费用减缴等业务环节,探索试行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数量。

  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机制。

  《意见》对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加大对知识产权非正常申请打击力度等工作作出规定。《意见》提出,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持续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建立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名录,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非正常申请人信息的互通共享,研究在各类知识产权审查中关口前移、各环节全流程协同。

  《意见》提出,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有条件的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拓展受理业务范围,实现“最多跑一地”;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公开透明;推行知识产权行政裁定文书网上公开,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明确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完善商标注册信息、专利登记信息、专利权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工作。

  《意见》指出,加快完善商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拓展实现商标异议、商标评审等业务网上申请;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次不用跑”;升级扩容知识产权咨询平台,完善平台建设,统一业务咨询电话号码,实现“一号对外”。

  《意见》共分5项18条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具体举措,确立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机制创新,强化需求导向、加大资源供给,突出效能导向、推进深度融合的基本原则。

  《意见》还对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供给、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等作出规定。


  附: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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