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的一个重要措施。商事制度改革是我国市场准入与监管史上一次重要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成为我国从整体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口,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效应。

  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一直是上届和本届中央政府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商事制度改革可谓对市场准入制度的一次全方位梳理,促进了市场准入和退出全程便利化,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了创新创业,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的巨大潜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是促进了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新设企业保持旺盛增长势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巨大活力。从2014年至2017年底,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4万多户,其中日均新登记企业1.37万户,2017年日均新登记企业达1.66万户。四年来,全国新设立企业的存活率达75.6%。二是促进了简政放权,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排名由2006年的91名,提升到2017年的78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表现亮眼,从2016年的第127位上升至2017年的第93位,提升34位。我国的“优化注册流程”分别在“促进开办企业便利度好的改革做法”和“国别典型改革做法列表”两部分中得到世界银行的高度赞赏。三是创业热潮促进了就业增长,在稳定就业、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正在形成,效果初步显现。五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总之,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了注册办理手续,降低了创业创新门槛,激发了全民创业创新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加速了创业进程,促进了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各地区的改革亮点

  简政放权,“简”字当头。商事制度改革的“简”极大提升了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为开办企业铺路提速,实现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目前,31个省(区、市)已经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实施。河南省以开封为试点推行“22证合一”,并在全省推广。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了企业开办过程“网上办理、应上尽上”,新设立企业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陕西省全省实现“54证合一”,启动“微信办照”登记模式,全面开通网上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办理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主要是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建立“一个部门办理,多个部门互认”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模式。

  “宽进”稳步推进,“严管”紧跟其后。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河北省健全“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推进、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随机抽查事项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福建省工商部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为依托,依法在13个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累计向省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推送信息68.83万条。江苏省坚持“四个谁”监管原则,丰富市场监管平台的支撑功能,形成了纵向贯通各市县区、横向联通各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是市场监管机制的一个重要创新,也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工作重点

  尽管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出成效,但投资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中国在世界营商环境的总体排名还处于中等水平,还有不少亟待提升的方面和问题。虽然市场主体快速增长,但企业密度还不高,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样突出,进一步发展还有较大空间。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商事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范围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加大。我们须进一步坚定信心,持续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的效应,不断加强监管改革创新,切实打造更加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2018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下一步,一是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度广度扩展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市场主体活跃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夯实微观基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二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取得新进展,促进优胜劣汰,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社会共治。

  三是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新进展,大力鼓励和保护创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四是在加强消费维权上取得新进展,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五是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上取得新进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扩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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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制度改革历程

  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原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同意广东扩大改革试点范围。2013年,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决定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同年10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确立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十二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修改了《公司法》,明确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2014年2月,国务院决定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废止2部行政法规,确保改革依法推进。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制度,改革走向纵深。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在“三证合一”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围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改革创新不断加码。2017年以来,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强“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效应,工作集中在“多证合一”、双随机抽查监管、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试点、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等六个方面展开。

  (李国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晓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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