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该局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压缩贷款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从受理至审批控制在6个工作日之内,同时公布了在该局备案登记的942个楼盘,便于公众监督。

  省公积金管理局要求,贷款从受理至审批控制在6个工作日之内,受委托银行受理贷款审核要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收到贷款资料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到借款人。

  为进一步压缩时限,受委托银行要与借款人预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手续。自办妥抵押(质押)登记起3个工作日内,银行要向公积金管理机构送达放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审批,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过渡户,受委托银行当日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收款账户。

  省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委贷业务考核,同时尽快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要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切实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全省公积金管理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设立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对受委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差或故意刁难、推诿等影响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办理的行为,办事群众可通过上述投诉渠道进行投诉。省公积金管理局在网站和APP上公布了942家备案楼盘,今后还将不定期更新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责任编辑:李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