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助力打造一流市场化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也新增“促进市场竞争”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凸显公平竞争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地位。2023年,浙江省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推进省域公平竞争先行先试改革,把公平竞争作为打造一流市场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聚焦经营主体关心关切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率持续提升,2023年浙江省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95.2%,比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具体做法是“五强化、五提升”。

  一、强化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提升监管制度框架质量。针对公平竞争领域缺乏顶层设计、政策法规不健全、实施效果难评估等问题,一是完善政策制度框架,今年省两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经营主体密切关注的市场准入准营、招投标“隐形门槛”等市场领域突出问题作了进一步规范,如明确规定招投标、政府采购不得将企业特定区域业绩、税收社保缴纳等作为条件。近些年,浙江省先后制定《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套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和全国首个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框架进一步健全。二是加强政策落地实施,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建立“公平竞争指数”指标体系,从政府、市场、社会3端59项三级指标,综合监测公平竞争制度实施、竞争环境和竞争状态,不断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宏观评估和实施方式。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提升政府自我约束力。针对公平竞争“自我审查”随意性大、约束力不强、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现象,一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率先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二是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契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共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文件51670件,修订或废止1177件;审查增量政策文件16236件,修改或者不予出台473件,把公平竞争理念拓展至政策制定、执行、评估、修订、废止全生命周期。同时,督促各地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167个,全面提升政府自我约束力。

  三、强化公平竞争合规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力。针对公平竞争注重事后查处、缺乏全链条监管机制的情况,积极探索预警式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防范转变。一是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以重点产业为突破口推动合规体系建设,将64个产业纳入省级合规指引目录管理,已发布重点产业合规指引15个,新建合规中心30个、合规点100个,培育合规人才1000人、反垄断合规标杆企业25家,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二是实施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贯通税务、市场监管等数据,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对企业并购实行动态预警,年营业额4亿元以上的企业全量纳入监测,累计预警经营者集中风险931次、企业3057家次。

  四、强化公平竞争监管模式创新,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针对涉企多头监管、重复监管、选择性监管等突出问题,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2023年,双随机抽查占比达到总检查量的68.52%,检查总量同比减少24.03%,通过联合检查减少重复上门24.8万户次。二是开展全国首个柔性监管试点,建立《柔性监管工作业务指南》,推广“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等有“温度”的执法制度,在市场监管等24个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三是探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国家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推进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横向集中、纵向下沉,实现85%的执法力量下沉县乡一线,乡镇执法人员占到60%以上,构建监管大网络,形成公平竞争监管大合力。

  五、强化公平竞争数字赋能,提升企业发展活力。针对市场准入不准营、跨区域迁移难、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平台经济监管滞后等情况,一是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将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分类管理,集成办理证照2.95万件。二是推行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变迁移“线下两地三趟跑”为“线上跑零次”,累计办理6.17万件。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改革,简易程序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30日内,压缩时间50%以上。四是创新推出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对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低于成本价销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靶向监管,已覆盖全国重点网络平台551家、店铺2134万家,累计发现风险线索9.9万条,立案查处1.4万件。

  重庆市:“三管齐下”释放市场活力,打造西部一流营商环境

  一、加强公平竞争监管,打造公正有序“市场秩序”

  (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率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形成专业机构独立评估、专家团队集体研讨、专门会议审定结果、专函督促限期整改、专项跟踪整改效果、专题报告评估情况“六专”模式,独立评估有关部门、区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集中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规定,清理政策措施11380件,废止和修订政策措施277件。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破除行业垄断、准入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2023年办结垄断案件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04件。扎实推进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试点工作,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65件,位居试点省市前列。

  (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完善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功能,实现交易信息“一网汇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数字证书(CA)“一网通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率达100%。升级改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招标代理及服务评价、招标文件备案、评标过程监督、项目进程感知、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实时推送围标串标线索预警、重大项目跟踪等重要信息。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推进整治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着力消除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经营主体数据库,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监管环境入手,制定16项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实行“观察期”“触发式”监管。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和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在及时改正的情况下对14类87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广告、食品、医疗器械等8个领域45个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活创新创业“一池春水”

  (一)畅通市场准入。对标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出台《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否全面有效落实、许可准入事项办理是否便捷高效、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经营主体对落实情况是否满意四个重点维度探索构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区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不断深化全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办结。2023年全市新增经营主体首次突破60万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369.44万户、同比增长8.15%。

  (二)深化准营改革。对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扩面,50项审批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涉企许可事项“清零”,实现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许可办理同步,率先实现港资企业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经营主体申报经营范围从“写作文”变为“选条目”,实现经营范围登记“所选即所得”。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释放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一)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全市超40个行业建立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信用为监管提效、为企业减负。建立健全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110余万企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全覆盖,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信用评价参考,助力行业精准监管,提升行业风险识别能力和行政管理效能。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创新开展信用修复智能短信提醒服务,引导企业及时改善自身信用状况,信用修复及时率达100%。

  (二)持续优化信用服务。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信用优良的经营主体建立“申请有额度、办理有时效、拒单有原因、服务有监管”的信用融资“四有”服务体系,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290个事项中,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超60万次。在11个区县创新开展“三农”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为10.34万家农业企业、3.7万家农村专业合作社、120.07万个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聚焦乡村振兴,创新开发纯线上全流程信贷产品,实现涉农融资“降利率、降门槛、减时间、减材料、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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