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谌贻琴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她强调,全省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是全省各级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孙志刚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政府系统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部分,是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全省政府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蹄疾步稳地推进政府系统机构改革。要加强统筹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全过程,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力、政府的执行力。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推动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总原则,突出重点关键,掌握力度节奏,确保政府系统机构改革有力有序推进。要统筹谋划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双促进”。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政府系统机构改革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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