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辽宁省第十二个“政务公开日”,主题是“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对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务公开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衡量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政务公开是政府与群众互动的基本渠道,是评价和监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系,运用政府网站、便民热线等平台,将政务信息由自上而下的单向输送,转变为双向互动的交流与公开,可以更好地接受人民监督,切实解决群众难题,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私权力无处遁形,努力促进政府管理方式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政务公开是优化“办事环境”的内在要求。当前,大连市依然存在群众办事手续繁琐、效率低下、“推绕拖”等突出问题,这些顽疾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实践启示我们,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才能建设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是制约权力滥用和行政腐败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务体系,推进政府政务阳光透明,营造公平有序的办事环境,既是破解“办事难”的现实需要,更是治本之道。

  政务公开是推动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是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当务之急。深化政务公开是倒逼各级政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破解“办事难”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从根本上提升服务意识,促进政民互动,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对作风建设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协同推进简政放权、作风转变和反腐倡廉建设,让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有迹可循、阳光透明。

  今年4月以来,全省紧紧围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办事难,企业办事难”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办事难”问题。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益,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推进“五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建立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市各类窗口单位要实行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三公开”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发放办事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阳光政府。

  完善“新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健全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为群众宣讲政策、解疑释惑。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准确把握社会情绪,提高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搭建“大平台”,优化办事环境。分散在各单位的服务事项,要集中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服务大厅,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强化部门协调,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打破政府各部门的信息隔断,统筹服务资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广“不见面审批”,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约、受理、办理和反馈。整合民心网、民意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平台,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切实打通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互动渠道,释放便企利民的“指尖正能量”。

  着眼“全覆盖”,强化监督效能。向社会公开“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方式,发挥群众、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在全市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整治的强大合力。重点整治政府失信、窗口单位服务不到位、政商交往中“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不敢较真碰硬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进一步健全监督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大行政问责追责力度,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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