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青海省2025年度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
- 发布日期:2026-3-16
报告简介
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化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防止和纠正了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为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报告目录
前 言
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化解了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防止和纠正了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为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一)行政复议案件总量大幅提升。2025年度,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75件,与2024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69件相比,同比增长82.1%。其中,依法受理2056件,同比增长63.8%;不予受理344件,审结1938件,办结案件2282件。(图表一)
从地区分布上看,2025年,受理案件数量居前三位的地区为西宁市1225件、海东市295件、海西州146件,占全省受案数的81%。(图表二)
从层级分布上看,超九成案件由市(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受理。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2056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省级人民政府受理81件,占3.9%;各市(州)人民政府受理696件,占33.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受理1279件,占62.2%。(图表三)
从被申请人分布上看,县(市、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情况过半数。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被申请人是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的案件54件,占2.6%,其中,省政府2件,省政府部门52件;被申请人是市(州)政府及市(州)政府部门的案件567件,占27.6%,其中,市(州)政府27件,市(州)政府部门540件;被申请人是县(市、区)政府及县(市、区)政府部门的案件1406件,占68.4%,其中,县(市、区)政府156件,县(市、区)政府部门1250件;乡镇(街道)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29件,占1.4%。(图表四)
从行政行为事项上看,行政争议仍集中在投诉举报、行政不作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其中,举报投诉690件,占33.6%,行政不作为587件,占28.5%,行政处罚325件,占15.8%,政府信息公开161件,占7.8%,其他案件293件,占14.3%。(图表五)
从行政管理领域上看,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房屋征补、自然资源系高发领域。其中,市场监管801件、公安领域266件、交通运输257件、房屋征补169件、自然资源124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85件、其他354件。(图表六)
(二)行政复议调解实效不断提升。2025年度审结的案件中,维持率、纠错率均有所下降。调解率不断提升,同比提升11.7%。(图表七)
(三)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进一步提高。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结的2282件复议案件中,被提起诉讼220件,被提起诉讼率9.6%,超九成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结后未再进入诉讼程序,更多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图表八)
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放到党和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等方面,以高水平行政复议工作展现政治忠诚、维护法治权威,在办案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更加深入人心。与省法院联合召开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介绍行政复议工作成效和制度优势。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指南,并在司法行政官网公开供申请人使用的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高人民群众在化解行政争议时对行政复议的首选率。加大行政复议信息化平台运用,全面推开“在线复议”,2025年通过线上申请行政复议比率同比提升10.5%。将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嵌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方便群众咨询申请。2025年度,全省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数同比提升63.8%,行政复议行政一审诉讼比为2.5:1,受理案件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达到历史新高。
(三)强化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畅通企业复议咨询和申请渠道,部分市、州在企业集中区域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西宁市创新推行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机制,开辟“快收快结”绿色通道,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在四个工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站”,让行政复议服务精准滴灌市场主体。全省办结的153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30件,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有力推动案结事了
(一)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转发司法部制定的《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发布《青海省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和《青海省2024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参考指引。海西州制定《海西州行政复议工作手册》,全流程规范受理、审理等环节,将行政复议受理、调解、档案管理等制度统一上墙,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工作指引,提升工作效率。海南州规范“四室”建设,尤其是规范设置听证室,促进了听证公开、高效运行,实现行政复议阵地提档升级。
(二)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准确把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新法规定的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认真落实繁简分流、听取意见、听证、办案全过程调解和解等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结合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赴海西、海北、果洛、玉树等地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全面督察,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赴西宁、海东、海西、海北等地区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强化对下指导帮助服务。组织开展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评查实效。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作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召开案件讨论咨询会117次,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咨询意见,助力行政复议案件提质增效。海北州通过借助“外脑”,深入听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强化听取意见和集体讨论,优化案件审理模式。果洛州对行政复议案卷全覆盖评查,及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反馈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2025年度,全省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被提起诉讼率为9.6%,超九成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了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一)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对接法院建立信息共享与业务交流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中的重大问题、疑难案件。西宁市司法局与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持续加强协作,自2021年率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双方携手推动府院联动从“机制共建”迈向“效能共显”,先后出台《西宁市行政败诉重大风险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关于推进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织密覆盖行政争议化解、执法司法衔接、风险联合防控的“全链条”协同网络。海东市通过综合治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化解矛盾,多数案件通过与信访部门联动解决,让人民群众少跑一次路。黄南州推动行政复议资源向基层下沉,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调解、诉讼衔接机制,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海西州司法局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联合组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同签署《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对接工作机制(试行)》,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力度。秉持“复议为民、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加强多元共治,推动行政争议柔性解纷,将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率纳入平安青海建设考核,协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调解未能有效化解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和案后释疑解答工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玉树州构建“案前引导调解、案中审调结合、案后跟踪履行”的工作模式。对于法律关系明确、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优先采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海北州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复议调解的有效衔接,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协商和文书送达等机制。2025年度,全省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37.7%,较2024年大幅提升。
五、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
(一)坚持个案纠错、类案规范。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坚持刀刃向内,严格纠错。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行政不作为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不当等问题,采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监督提醒,推动个案监督纠错与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青海省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规定》《青海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规定》,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以“结果运用”为导向,将行政复议纠错率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结 语
2026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安排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树牢“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行政复议专业化水平、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等,以更高标准和更实举措,奋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贡献更多行政复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