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2016〕6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通知》首次对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回应时限,激励约束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积极舆情回应制度的新常态。下面是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对国办61号文的几点解读。

 
  解读1:舆情回应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解读: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也发生深刻变化,在公众事件或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就会满天飞甚至大爆炸。当下,各类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公众往往会出于好奇心对舆情事件的发生原因、涉及的人员以及相关的责任等相关情况发出各种疑问与猜测。此时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一些谣言和虚假信息就会在网络肆意滋生,给事件处置和政府公信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见,互联网环境下谣言止于公开而并非"智者"。政务公开可以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可以有效的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因此,围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已然成为政府部门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解读2:做好政务舆情,担当与互信缺一不可
 
  《通知》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解读:一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应对政务舆情时,总是以一种鸵鸟心态:"能躲就躲,能混就混",不仅影响政府形象,更影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官员缺乏媒体素养,缺乏担当精神,怕说错话;另一方面是媒体对政府缺乏信任。要解开这种尴尬局面,首先必须强化政府官员的担当,提升媒体素养,发生重大舆情时必须第一时间应对,该是谁来应对就谁来应对;其次应该建立起政府与媒体之间的互信桥梁,这需要政府与媒体共同努力。
 
  过去由于政府缺乏基本应对能力造成舆情应对不当,而媒体为了找寻热点,常常将政府的发言断章取义,由此造成了相互之间的不信任。为此应该加强媒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媒体对于出面回应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空间,宽容失误,政府要敢于担当。这样有了担当和互信,才能更好的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工作。
 
  解读3:利用限时发声,掌握舆情处置主动权
 
  《通知》指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解读:"'现代政府',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李克强总理曾在今年2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上这样讲。由此可以看出在政务舆情发生时要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的必要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了全新的社会生活形态,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的影响与日俱增,所以,政务舆情回应必须立足这样一个时代背景。
 
  有研究显示,一般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讲求黄金4小时原则,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飞跃,事件发生4小时内可能在网络被大量转发,24小时内就能成为舆论焦点。所以,"24小时"和"48小时"的限界时间规定正是基于此提出的,也给各地一个明确的量化指标。在舆情事件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行动,才能稳定公众不满情绪,避免谣言、虚假信息流传,从而控制事件处置的话语权,最终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解读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严防责任错位
 
  《通知》指出:要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解读: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的网络时代,政务舆情不仅是简单公共消息的公布,舆情背后连着政府形象、公众知情权、官民互动机制、网上群众路线等。让政府的开明形象得到提升,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满足,让社会发展更为和谐。这正是《通知》的公共期待所在。过去,某些相关部门对于舆情回应存在不及时,不透明的情况。今后,及时公布舆情就应该成为常态,豁达敞亮的公布应该成为工作制度等。政府部门如果还不敢说、不愿说、不屑说、不及时说,就应受到严厉的处罚、批评。"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能提升舆情公布的主动意识,"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能激活政府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舆情公布作为重要的行政事务,如果对之要求仅仅停留在口头阶段,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处罚,有关部门就会不以为然,漫不经心。我们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处罚,敦促相关责任部门积极作为,提升舆情公布责任感,让科学快捷的舆情回应机制落地落实,提升政府开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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