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细细读来,国务院这份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篇幅不长,五千余字,但改革意蕴却极为精深而辽阔。

  不虚美,不隐恶,直击问题,至实至细

  《意见》开篇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

  受疫情影响,“企业困难凸显”,已是不争的事实,《意见》直面困难,针对企业堵点痛点,从“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6大方面,推出了66项改革措施,极具针对性。

  这些措施,没有华丽辞藻,至实至细。每一句话的背后,都是一个堵点痛点,每一句话的表述,都是在推出一项改革措施。

  例如,“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这句,确立的是发票电子化这一改革措施,只要落实落细,一年为企业节约的发票购买、管理和邮寄费用当以百亿计;再如“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等,只要实施得当,也可为相关企业大幅节约相关成本……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以企业感受度为依归,呵护企业家精神这一社会进步的根本推动力,一切源于企业,一切为了企业。

  《意见》始终以此为念,“六稳”与“六保”的目标任务,有望行稳至远。

  所测即所得,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回应现实关切,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因为工作安排,笔者连续三年参加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全程磋商,记录了世行三年来对中国营商环境的关注和所提的所有问题。国务院的这份《意见》,闪耀着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参酌全球最佳实践的理性光辉,其中的一个显性表现是,《意见》推出的诸多改革措施,对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专家关切,极为重视,也很富有针对性。

  例如,2020年6月1日,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开办企业”(Starting a Business)指标磋商过程中,上海方面解释,在上海开办企业,已经能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了,其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30条规定:企业开办全流程“一表申请、一窗领取”……

  企业电子印章与电子执照同步免费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与纸质执照和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世行专家听完后,平静地说,关于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我们的方法论要求,必须确认企业已经根据新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了相关举措,才能够得分。改革的落地,通常需要多一些时间,请多给予一些耐心。

  鉴此,《意见》在“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中明确提出,“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此一改革措施,即意在全面扩大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既节约企业刻制公章费用,又回应了世行关切,有助于提升我国世行评估的全球排名。

  再如,2020年6月2日,世行评估“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磋商,世行对我国推出的基于风险将建筑工程分成不同种类的做法非常认可,认为我方提出的风险矩阵已经非常成熟非常详细,但紧接着问询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你们是否会用这个风险矩阵决定哪些工程图纸要进行审查,还是更多基于一种随机的抽查或者审计,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达到质量的要求”?

  针对以上关切,《意见》在“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中规定,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也就是说,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同时加大信息实时共享,既确保安全,又提升了审批效率,这就回应了世行的关切。

  肯认地方改革实践,刀刃向内,爬坡过坎,发挥制度变革溢出效应

  《意见》规定,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这项改革,源于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上海浦东新区。

  2019年7月29日,浦东新区原法制办、司法局及区人大常委会通力合作,通过了《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一业一证”改革的决定》,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这是“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深化过程中,全国的人大系统首个关于“一业一证”改革的决定。

  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市场准入后的行业准营环节,政府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政府侧”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在“企业侧”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在法律上,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

  但这项改革,仍然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例如,市场主体想申请旅店经营的许可,但不知道消防许可属于前置许可事项,往往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兜兜转转。有了一业一证的改革实践,政府一表收单,后台分办,优化了审批流程,市场主体从中感受到了满满的善意与温情。

  再如,《意见》在“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面,有一段表述:

  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

  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断然读不出以上文字的深意。

  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无人驾驶车辆的检测频次、收费仍旧较高,如笔者了解到,目前检测一批车要几十万元,检测结果三个月内有效,而一些西方发达经济体检测有效期多为一年,我国不少致力于发展无人驾驶行业的企业都很难承受目前的检测现状,呼吁加快政策创新。

  古往今来,只有刀刃向内,改革才有深意。国务院这份《意见》,几乎每一条改革措施的背后,都书写着“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的不易,也记载着这一路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艰辛!

  可以期待的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及企业获得感的提升,将为这些改革增添无上荣光!同样可以期待的是,法治部门对这些改革措施的提炼与固化,将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提供最好的注脚!(作者罗培新为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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