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精简至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天(指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以内)。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任务

  (一)改造传统办事流程,加强部门数据共享。

  1.将原有申请人依次向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为向工商部门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

  2.积极推进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3.依托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

  (二)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压缩企业设立时间。

  1.工商登记全面实行“一人办结”制。

  2.实行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网上核准,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

  3.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依托福建红盾网网上工商应用平台,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事宜。

  4.推进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度。

  5.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以内)。

  (三)整合公章刻制事项,提高印章制作效率。

  1.公章刻制备案已整合到“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目录中。

  2.公安部门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企业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

  3.推动印章刻制备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推行新办企业网上申办刻章、网上缴费(备案免费)和公章制作单位网上自动备案模式,1天以内完成。

  4.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

  1.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时确认,税务部门一家办理,提供“免填单”服务

  2.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即时办理。

  3.税务部门积极推出初次申领发票快捷办理服务,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企业申领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当场受理,即时办结,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4.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

  (五)完善社保登记流程,提升参保登记水平。

  1.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2.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六)推行银行开户预约,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1.企业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人民银行接收企业信息并推送至对应的商业银行。

  2.商业银行提前介入,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提高开户的效率。

  3.人民银行审批通过后将企业开户信息回传给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供各部门应用。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商局

  解读人:林润森

  联系电话:0596-295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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