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作为全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十五个省份之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充分结合贵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既有力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又具有贵州政务公开工作特色,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样表)。为了更好地指导贵州省六个试点单位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工作,《实施方案》以“征地拆迁”领域公开事项为例,专门编制了一份具有较强指导性意义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样表)”,明确示范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类别、名称、依据以及公开内容、主体、方式、时限等要素,细化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确保试点单位公开事项清单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和指向明确。

  第二,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示范)。为了更加规范试点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实施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所在市(州)政府负责指导试点单位逐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实施方案》还以“政策文件公开”为例,从政策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解读、舆情跟踪等方面,制定了一套政策文件公开工程流程示范图,对进一步优化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

  第三,重视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更好地完善试点单位政务公开方式,《实施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编制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规范,特别是针对十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办事服务、文件资料、工作动态等信息,要分门别类进行公开,提供便捷的搜索查询功能。同时,《实施方案》还将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惠民政策“明白卡”等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渠道,这不仅体现政务公开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的需要,更进一步体现了政务公开“以民为本”的特征。

  第四,强调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为了更好地推进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重点从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府会议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务公开监督员、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政务公开制度着手,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合集,形成系统完备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保障我省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此外,《实施方案》在国家要求的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个试点领域基础上,还将扶贫开发、征地拆迁增加纳入试点范围,明确试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这体现了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特点。

  总的来看,《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仅为各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明确思路,同时也为试点单位预留了创新探索空间。(黄其松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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