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市委常委第六次会议关于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机制新要求,推动政务服务简化、优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串”改“并”深入推进的基础上,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以满足群众需求、服务企业发展为导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均有法有规可依、精简压缩于法无据的形势下,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新机制,根据“容缺受理、补缺发证、双向承诺、弹性流程”的原则,打破原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通过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审批领域“容缺”的实现,并按照要求实现审批事项总体容缺受理率50%以上,以推动行政审批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一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贡献新动能。
二、工作标准
容缺办理是指申请人在各窗口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填写《项目容缺受理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待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后发放批准证照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根据申请材料对于审批事项办理的必要性程度,可以将申请材料分为必备材料和容缺材料,必备材料是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时必备的材料,不得容缺;容缺材料是可以在一定时间段内补充的材料,可以容缺。
现将可容缺的材料具体明确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有关身份类证明(如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资质或资格类文件证明;
(三)申请人法人、具体承办人等工作人员的身份类证明,如身份证、介绍信等;
(四)申请人应当提交的复印件或者已经提供复印件要求验证的原件;
(五)应当首先进行的网上提报证明或结果;
(六)下级部门的初审意见,如区县局的初审意见等;
(七)根据上级要求应当提供2份以上的申请份数缺少的材料;
(八)其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不构成实质性约束的材料。
三、工作程序
容缺办理的实质要求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基本程序的前提下,允许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受理审核,实行弹性的审批工作流程:
(一)容缺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审批事项缺少必备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相关要求。申请人缺少的法定申请材料属于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先行受理申请并进行后续有关程序的办理,不得因材料不全而拖延或搁置办理。
(二)双向承诺。窗口工作人员容缺受理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包括申请事由、所缺资料名称目录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的《项目容缺受理承诺书》。申请人签订容缺受理书面承诺后,窗口工作人员先行受理并按要求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
(三)补缺发证。窗口工作人员容缺受理后,应按规定先行介入审查,在完成既定程序后,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按照要求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依据;经审查申请符合审批要求的,应当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在申请人补齐容缺材料后发放有关证照、批文手续等审批结果。
“容缺办理”的时限为原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但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该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
四、工作任务
(一)编制审批事项容缺材料目录。各窗口根据上述容缺的工作标准,本着“为民务实高效”的原则,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对每一个审批事项的每一项申请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客观求实地将其划分为必备材料和容缺材料(具体样式见附件3),高质量地编制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容缺材料目录,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审核后以清单的形式发布实施。
(二)编制模块化并联审批事项容缺材料目录。在编制单项审批事项容缺材料的基础上,在有关并联窗口的配合下,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窗口负责组织编制本模块的容缺材料目录,并根据要求(具体样式见附件2)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审核后以清单的形式发布实施。
(三)容缺办理的实施。在编制容缺材料清单的基础上,各窗口负责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实施。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容缺办理”项目的实施情况,各窗口负责人负责督办并为超期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并联审批办理的牵头窗口和具体负责窗口负责人同时为并联办理事项超期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五、方法步骤
(一)工作布置(5月15日之前)。各窗口接到本实施方案后,应当迅速研究,在彻底了解本方案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迅速传达给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做到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了解容缺受理的实质、工作标准、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和具体承担的工作任务。本项任务应当在5月15日之前完成。
(二)制订容缺材料清单(6月8日之前)。在传达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窗口应当认真研究,锐意改革、大胆摸索,制订本窗口所有审批事项的容缺材料目录。单项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容缺目录应当于5月31日前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并联审批事项的容缺材料目录应当于6月8日前交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三)考察学习(6月15日之前)。为保障容缺受理工作的高效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分批次、有重点地组织有关科室、窗口以及区县工作人员赴四川成都、福建泉州、江苏泰州以及省内的潍坊、德州等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其在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等领域内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有效解决容缺办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容缺材料目录的确定难、容缺办理的推行难等方面的问题,为我市的工作提供有益地借鉴。
(四)材料反馈(6月30日之前)。对各窗口提报的容缺材料目录清单,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专门工作组,对照工作标准进行逐项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各窗口根据审核建议进行再研究,不断扩大容缺受理的材料目录清单,经过1-2轮的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的容缺材料目录清单。对专门工作组的意见建议,有关窗口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正式的书面反馈。
(五)发布实施(7月20日之前)。对最终确定的容缺材料目录清单,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该项工作应当于7月15日之前完成。在最终公布目录清单的同时,各窗口根据各自窗口事项、人员配备等情况,做好各项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并确保于7月20日之前按照既定的程序组织正式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容缺办理机制是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我市“追赶”“摘帽”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的有力抓手,是我市“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程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窗口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组织实施保障机制,完善绿色通道,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办得实事、取得实效。
(二)正面引导,加强指导。容缺办理便民利企。各窗口要充分利用窗口宣传、自媒体、新闻报道等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将好的措施尽量惠及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在办理的过程中,各关窗口要加强对审批前期准备工作的行政指导,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审批材料,及时、准确、详细告知审批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三)强化协同,跟踪服务。各窗口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前、后台协同合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务服务的合力。各窗口要加大审批服务跟踪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项目申办人联系和沟通,本窗口部门能够解决的,要从快从简办理;需报上级部门的,要积极主动联系协助办理。
(四)强化监督,纳入考核。对各窗口、各区县的工作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监督,及时督促。各窗口的有关表格应当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rzxzfw@126.com,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列入对窗口的月度考核和对各部门单位的科学发展观考核。
各区县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也可根据本方案另行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细则,并于9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8717088,联系人:张丽。
附件:关于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服务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
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