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设新的政务服务大厅,现即将竣工入驻,现就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县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推行标准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审批人员、行政许可科人员、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的“三统一”,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坚决杜决进大厅,留小厅的现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进驻原则
(一)凡批必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凡批必进”的要求,凡是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的事项,一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审批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制”,所有审批环节一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严禁两头受理和明进暗不进;实行窗口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负责制,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实现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事项和环节进中心。
(二)应进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公共服务事项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各部门要按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将行政审批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一并进驻中心,确保一次性进驻到位。
(三)优质高效。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指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已建有审批科室的单位,要整建制进驻中心,尚未建有审批科室的,要尽快整合资源,组建审批科室进驻中心。根据市“四统一的要求”建立岗位职责明确、流程优化、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四)依法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没有合法依据的,一律不得实施,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职责必须为。严禁私设或变相增加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目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审批。
(五)收费监督管理。按照“一门受理、一窗收费、一网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将行政事业性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票据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发放,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全面实行“窗口办件、银行收款、电脑开票、网络传输、专户储存”的运行模式。
三、进驻范围
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一)进驻单位(42个)
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包含不动产登记)、住建局(包括房管处)、水务局、经信局、商务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科技局、气象局、供电、农业局(包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交通局、交警队、公路局、执法局、 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司法局、侨办、粮食局、盐务局、保密局、编办、档案局、体育办、民宗局。
(二)便民服务窗口(9个)
自来水、燃气、供热、有线电视、城市公交、老龄办、招商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重点项目统一受理平台。
四、进驻要求
(一)进驻人员要求和管理
1、进驻人员条件。各进驻单位要选派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并熟悉电脑操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正式在编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窗口必须安排替岗的B角人员。窗口首席代表由精通业务、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的审批工作人员担任,并被充分授权,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2、进驻人员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不转,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授权,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进驻人员进驻期间,一是月度、年度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二是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窗口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服从政务中心管理;三是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除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外,不再承担本部门的其他工作,部门不得随意安排或抽调进驻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四是各单位分管领导每周需在大厅办公至少1个工作日;五是进驻的党员要将党关系转入中心党支部,组织、人事部门对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干部选拨上要优先予以提拔任用。
3、进驻人员轮换。窗口单位要保持窗口工作人员稳定性,一般在窗口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对不能胜任窗口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如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或者临时顶岗换人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再进行人员调换,严禁窗口人员随意轮换。
(二)窗口运行管理机制
1、一门受理。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及相关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核、收费、出证,不得在原单位受理、审批相关事项,坚决杜绝让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两头跑现象发生。
2、网上审批。各进驻部门要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并录入山东省市县一体化审批平台办理,做到全程留痕,网上办件情况作为窗口单位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需使用独立业务应用系统的,要同步录入市县一体化审批平台,逐步实现与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3、限时办结。各进驻单位要对外公布行政许可项目承诺办结时限,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对需现场勘察、联审联办或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等特殊程序的,必须承诺限时办结;因审批权限需上报的,负责做好协助报批、跟踪落实。
4、充分授权。各进驻单位要实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由窗口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相关印章管理、使用,赋予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和管理权、即办类事项的最终许可权。
5、效能监察。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每个窗口进行日常管理,每月对窗口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依据。县监察局负责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查处。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各单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整合审批事项、审批人员,确定首席代表,并填写附表一、附表二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于5月20日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审核后将及时与市中心平台办联系,对线上审批人员进行修改,达到线上线下人员的一致。
2、按省市工作安排,我县将成立中介服务机构超市并与省、市完成对接,今后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全部在超市中自由选取。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的部门,将本部门原有中介服务机构的成立时间、业务范围、现在是否与本部门完成脱钩及脱钩时间填写附表三中,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于5月20日前将相关表格报送政务中心办公室。
3、按照《2017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6号)》、《东阿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公开工作。9月底前,全县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4、6月上旬县纪委将组织巡查组对各部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执行的问题,将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进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进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
(二)改革创新,批管分离。各单位按照进驻原则和窗口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一定要落实好“批管分离”,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后方科室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上,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重收费、轻服务”的审批服务模式。
(三)强化监督,加强问责。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对单位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行政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