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努力提高三种能力,全力为群众、企业、基层、发展提供持续资源保障和务实高效服务。 

  一、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的关系,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保障能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控制增量。严格执行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以及用地定额、投资强度等土地使用政策和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耗能、高污染的新建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对超标准用地的,核减用地面积,从根本上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二是盘活存量。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重点做好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调查分析和盘活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采取依法合理补偿、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满足急需开工的项目落地;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规定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因单位撤销、合并、迁移等原因造成的空闲土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及时收回,充分合理使用。三是强化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土地利用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努力提高为群众、企业、基层、发展服务的能力。实施“三个工程”:一是便民工程。把所有审批事项纳入审批中心窗口受理,坚持一个窗口对外。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AB岗位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宁可麻烦自己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落实审批项目、审批类别、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七公开”。大力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公布、网上下载,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群众。二是提速工程。凡是能够立即办的事项立即办理、当场办结;有承诺时限的事项按期或提前办结;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对资料齐全的,审查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发放,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改为随到随办;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方案的核准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建成区范围内城镇居民住宅用地发证时间由30分钟压缩到15分钟。三是排忧工程。坚持换位思考,着力为企业发展办实事,努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力争用可行的办法代替不行的理由。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早做准备,全力保障用地。对市政府确定我局落实的每项工作任务,我们将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手续从简,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多年未决的城区住宅楼土地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实现“四个转变”:在服务方式上,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单一化服务向多元化服务转变;在服务手段上,由低层次服务向高层次服务转变;在服务质量上,由注重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 

  三、正确处理发展与征地的关系,努力提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一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确保征地依法、公开、有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法定标准,把好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防止拖欠、截留和挪用。三是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对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监督服务电话:5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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