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要的决策由行政部门拍板,所以听证会也多由行政部门召开。目前政府的决策越来越重视公众参与,许多政府部门开始在公共决策中加入听证程序。但是它还不够普及,而且许多听证会形式重于实质。

  欢迎民意的方法之一,就是就公共事务举行公众听证会。不是花瓶式的听证会,而是要通过辩论去粗取精地提炼民意。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经验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我们不妨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小县城——马里兰州的蒙特哥莫利县——的县议会为例子,从一个小县城的听证会程序来看美国地方政府如何“吸收” 民意。

  根据该县法律,县议会所有的重大决策都必须有公众听证。这个程序是这样展开的:首先,县议会要通过地方报纸以及网络提前将听证会的广告发布出去,任何想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公民都可以打电话去预约发言。由于一次听证会能容纳的发言人有限,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发言时间,但是在具有重大争议性的问题上,必须保留所有发言申请人的名单。

  听证会上,工作人员为了保证不同意见都能得到发表,事先会询问发言者的“立场”。然后根据其立场把他们分组,依次到前台发言。无论普通公民,还是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每人讲话3分钟。发言者可以带自己的支持者来做听众,还可以要求他们在自己发言结束时站起来以显示他们的“声势”。当然,人数不应该是立法委员决策的惟一依据。

  众人发言完毕,立法委员开始提问,确保他们理解了民意。会后,所有听证会资料要备案保留,并允许公众查询。

  这些听证会都是什么议题呢?我随手查询了一下该县某一周的听证会记录,一共6项:两项关于土地规划,两项关于拨款,一项关于租房的规范,一项关于供水和排水系统。

  除了听证会,不愿口头发言的人也可以提交书面声明,立法委员对这些书面材料需要一视同仁地重视。为了检验议会是否“听进去了”民意,议会的决策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也必须公开。每一天的工作日程都需提前公示,电视转播会议现场;如果错过现场,可以去网上查询录像资料。此外,政府有每周的工作报告供公众免费电邮订阅。总而言之,力图确保公民对决策全过程的知情权。

  如果去查询美国大大小小各级议会的工作程序,会发现它们大同小异,大多遵循这种信息公开化、程序透明化、参与开放化的原则。“唧唧喳喳的辩论和团体之间的牵制”或许不是一幅优美的画面,但它也许是在用“短痛”去避免“长痛”。

  中国主要的决策由行政部门拍板,所以听证会也多由行政部门召开。目前政府的决策越来越重视公众参与,许多政府部门开始在公共决策中加入听证程序。但是它还不够普及,而且许多听证会形式重于实质。某些地方听证会拒绝记者采访、发言代表的产生方式不透明、联系方式也不能公开,等等,甚至有些地方听证还要“彩排”。显然,这种神秘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与听证会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据说民主的实施需要民众具有“民主素质”,我不知道有什么比公开透明理性的参与本身更能训练民众的“民主素质”,就像我不能想象,除了跳到水里学习游泳,还有什么别的学游泳的方式。(作者系剑桥大学政治学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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