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涉嫌受贿案,两人被逮捕的正式消息经《检察日报》报道后,被全国众多媒体和网站转载,广为人知。然而,直到2月6日晚,吕、王二人仍以“正面形象”出现在马鞍山市的政府网站上,并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2月8日《新安晚报》)

  客观地说,这次贪官恋栈不是他们的错。两人已经坐了班房,不可能指挥工作人员继续宣扬其丰功伟绩。要错就错在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误:政治敏锐性不强。其实,这个责任也不完全在具体的工作人员。如果要打板子,起码有一半打在他人身上。

  长期以来,我们的官员都被供奉在神龛里。除了极少数特殊时期外,没有谁敢对神龛里的菩萨指手画脚。群众只有顶礼膜拜的份,而无说三道四的权利。官员在台上坐一天,就神气一天;坐一时辰,就光彩一时辰。即便官员做了错事,甚至露出了贪腐马脚,但只要还在台上,就得“正面形象”示人。否则,就是大不敬。去年,有位记者发表了一张“区长低头照”,结果立即被辞退。受此思想影响,马鞍山市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反应迟钝”,也属情有可原。没有正式文件或上级通知,谁敢擅自让领导“下台”。

  将落马官员的“正面形象”与在位官员的“负面形象”事件联系起来,一个官员形象问题跳了出来。官员究竟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始终“正面”,还是一半“正面”一半“负面”,抑或全“负面”?纵向挖掘,从中国历史找答案,肯定是前者。横向比较,不少国家趋向后者。美国奥巴马新政府成立不到一个月,由新总统提名的政府官员,已有多位尚未上台便声名狼藉。多年前,当老师点评课文“你忠实的朋友,过去是正派人,现在却成了伪证犯、小偷、拐尸犯、酒疯子、贿赂犯和讹诈犯的马克。吐温。”时,把其当作了民主的反面教材。现在回过头来看,《竞选州长》这个反面教材也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普通公民在当官前好坏一般没人管,一旦涉足官场,未立先破,形象“先负起来”,而且自始至终,负面新闻不断,批评之声不绝,除非下了台。在这样的舆论钳制下,官员在台上只得规规矩矩,而不敢越雷池半步。相反,在正面形象耸立的官场,“正面形象”衍变成了官员作奸犯科的最佳保护伞。

  历史证明,实践也证明,官员形象“负面化”,有助于官德、官风、官场正面化。当然,这个“负面化”也不是非要把官员个个搞得灰头土脸不可,而是“拨正反负”,去掉粉饰,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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