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发达国家中实施国家保障型医疗体制的代表,即医疗保健费用(70%以上)主要由政府支出,服务主要由公立医院提供,类似的还有瑞典、意大利等国。英国国家卫生服务(NationalHealthService,NHS)体系呈金字塔形,由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地区医院、教学医院三级构成。该体系曾被世界卫生组织(WHO)评为世界上最好的医疗服务体系。但是,随着时间推移,NHS内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员工积极性低下等弊端慢慢显现,与此同时,英国国民对卫生保健的需求持续增长,公立医院只能通过缩短平均住院日和延长病人轮候时间来调节,“住院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普遍陈旧,需要大规模的更新或扩建。因此,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投入的NHS逐渐不堪重负陷入危机。面对这种局面,为使地区公立医院能够满足居民医疗卫生需求,加速医院现代化建设,政府开始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来。

 
  英国政府从1992年开始探索利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公立医院,1997年英国卫生部设立了私人融资司(PFU),启动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financinginitiative,PFI),它是指由私营部门投资建造公立医院,医院建筑物产权在特许期内归私人投资方所有。在这个期限内医院每年向投资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特许期满后建筑物产权归属医院。投资方除投资建设外,在期限内还需负责建筑的维修保养和提供医院后勤辅助服务。此后,医院PPP项目进入实施阶段,1997年至2007年,英国在医疗卫生领域有64个公立医院项目获得国家审批通过,其中70%的项目是新建和改建医院。
 
  随着公立医院PPP项目实施取得初步成功和经验积累,英国政府又于2000年启动了旨在运用PPP模式解决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医疗现代化建设的LIFT(localimprovementfinancetrust)计划。地方卫生经济部门、PFH(partnershipforhealth)和私营部门合作伙伴作为股东,组成LIFT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资产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持有,LIFT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更新、运营、维护并经营初级医疗机构建筑物,并拥有这些建筑物的所有权,私营部门可提供物业管理、零售业务等服务,并为初级医疗基金创造额外收入,但不包括核心业务——医疗卫生服务。建筑物出租给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如全科医生、基层护理人员、地方政府社会服务人员、牙医、药剂师等,并收取租金。目前,在英格兰有一半的初级医疗基金运用LIFT来更新医疗设施、建设新的现代化全科医生诊疗室和医疗中心。
 
  从英国医疗改革可以看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引进私营资本,政府有效地缓解了财政压力,同时改善了医院的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满足了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私营部门的投资获益主要是收取建筑租金、管理费以及辅助性服务收费等,但是医疗卫生这一核心服务,仍然由公立医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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