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以来,温州市编办围绕全市“赶超发展、再创辉煌”的战略目标,积极牵头组织开展行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

 
  全力打造政府职能转移“第五张清单”
 
  认真制定工作推进总体方案,明确“一年初步破题、两年逐步推广、三年形成机制”的总体安排。2013年11月启动试点,精心选择了经信、科技等6家部门以及市鞋革行业协会,梳理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外贸壁垒预警应对等8项职能。
 
  自2013年以来研究制定出台《政府职能转移暂行办法》等2个文件以及“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承接组织”等3大目录和“联席会议、年度考评、上下联动、事后监管、承接管理”5项机制,逐步构建了具有温州特色的“1+3+5”制度体系。
 
  同时,强化转移实效,打造改革亮点。截止目前,已梳理出252项职能进行转移,转移职能单位达到50个,全市共有41家单位216项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有22家单位已与社会组织签订了职能转移工作协议141个。如:市商务局将“反国际贸易壁垒”职能转移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其信息网络发达的优势,有效帮助大量企业预防境外贸易风险;市供应链学会在承接人社部门职能后,花小钱办大赛,以政府转移经费为基础,以冠名权、赞助费为主要渠道,成功举办了市物流技能大赛和高校智库论坛。
 
  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率先在全省地市中建立首家涉批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平台,推行中介机构实体平台与网上平台并行机制。目前,中介机构入驻实体平台55家,入驻网络平台626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保留部门中介服务事项121项。建立了由审批部门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中心场内评价“三位一体”的考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实行清退机制,至今已清退6家。并将不良行为纳入市诚信平台,倒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诚信执业。
 
  按照“互联网+审批”模式,全面推进了网上审批机制改革。一是审批服务“一张网”覆盖。对我市保留的1003项涉批事项按标准化要求,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办理和监督。2016年全市政务服务网办件量达41万件。二是跨层级审批一体化联动。目前,全市76个街镇和161个社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可开展跨层级五级联动审批,联动事项254项。2015年以来,办件达23301件。三是证照网上办理一条龙服务。选取市运管局等4部门22项事项作为第一批试点办证事项,至今已办理并送达件6043件,为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政务服务。四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网上无偿代办系统,对需要代办的温商回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代办。2015年,通过网络平台派单,完成网上代办2050件,泰顺县在全国率先建立“网上证明”便民服务系统,变“现场办理”为“线上操作”。
 
  狠抓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改革。实行全流程一条龙管理机制,达到基建项目全流程(含中介服务)100天,其中行政审批30个工作日。对环评分类管理,简化能评手续,园区项目审批时间减少2个月以上。
 
  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
 
  2014年3月份启动我市权力清单工作,对列入清理范围的55家市级部门的12723项部门职权、5327项内部管理和宏观管理事项进行梳理审核。于8月底率全省之先公布了市级44家部门的4168项行政权力,共减少行政职权8555项,精简比例67.2%。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于10月底前全部按时公布,累计梳理职权事项86531项,审核公布43197项,精简50%以上,是全省编制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单位数最多的地市。
 
  逐步推进“权责清单”深化工作。2016年2月起,组织开展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生态园管委会、浙南科技城等四个功能区和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作了不少有益探索:鹿城区探索政府职责体系管理“综合清单”,对“三定”文本格式进行全面调整;瓯海区结合专项督查调研,反映权责清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完善市级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相继印发了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等两大省级产业集聚区和浙南科技城管委会的“三定规定”。进一步探索完善两大产业集聚区、温州高新园区及浙南科技城的职责划分,浙南科技城管委会机构顺利获批,妥善处理好园区开发建设与社会管理职责的关系。及时对洞头区相应机构予以更名调整,并就灵昆街道及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提出瓯江口质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方案以及灵昆街道托管期间干部双向流通意见。
 
  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本级累积调整事业单位567次,设立83家,撤销96家。四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强化机构编制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方面倾斜,基本完成三大热线整合,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分别增加事业编制610名、1039名。
 
  推进小城市(中心镇)试点工作。2014年12月29日,龙港镇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为全国首批两个镇级试点之一。目前我市共有小城市培育试点镇6个(龙港镇、鳌江镇、塘下镇、柳市镇、大峃镇、罗阳镇),通过近几年建设,上述6镇人口规模、经济总量、财政收入等指标均列全省前茅,柳市镇更是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考核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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