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快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有利条件

 
  第一,全国上下对转变政府职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过去,许多地方都把工作重心放到“招商引资”、加快做大GDP上,时间长了,其内在弊端不断积累,最终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出现“有增长无发展”的被动局面。房地产泡沫不断积累、地方债愈演愈烈、污染有增无减、温室气体排放高居世界首位……实践表明,要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再延续既有的经验,靠经营土地、扩大政府投资,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扩大出口的旧模式,已经行不通了。即便为暂时的经济快速增长而在短期内延续上述发展模式,其长期代价也是十分巨大的。传统的发展思路、政策工具逐渐失灵,迫使各级政府反思传统的发展模式,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再加上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运行呈现一系列新特征,具体如:经济速度持续下滑、经济结构快速优化、新旧增长动力转换等,对宏观经济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这些都在客观上统一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思想,提高了各级地方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决定的积极性。
 
  第二,反腐倡廉使政府得以把更多精力放到公正执法和“为人民服务”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利益分化,一些人固守部门和地方利益,不思进取;还有一些人借助权钱交易向公共领域渗透,扩大了政府的“寻租范围”,使政策的制定向小集团倾斜,加剧社会阶层的分化并且拉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政策实施的效果也偏离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初衷。不仅如此,在政策设计、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暴露出来以后,这些利益集团又借助“优势”地位阻挠改革推进、阻挠政府执法,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错误的问题迟迟得不到纠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对腐败坚持“零容忍”,以“八项规定”为突破口,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打虎”的同时广泛“拍蝇”,办理了一系列重大案件。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大老虎”相继落马,教育了各级党政干部,震慑了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政府官员插手企业微观经营活动的现象、政商勾结和利益输送的现象显著减少,社会风气为之一变。政府回归社会中立地位,为公平施政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最大限度的为人民谋取利益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实施“双创”战略对地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增长动力的转换。传统的增长发动机“大规模投资”逐渐失去效力,取而代之的是研发和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增长动力转换而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创新离不开高效、快捷的市场运作,离不开宽松、宽容的社会氛围。长期以来,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管得过死,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提高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运行成本,不利于提升社会的创新活力。要想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所有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各展其能,就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向市场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和基础性的作用;通过向社会放权,充分发挥市场中介、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第四,地方财政“紧运行”迫使地方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长期以来,我国的地方政府都是全能型政府。它们不仅履行消极的政府责任(如维护法治、保护产权),还履行积极的社会责任(如弥补市场失灵等);他们不仅发展社会事业(如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还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如开发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建设都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而支撑地方政府履行上述职责的财力基础,则是庞大的土地资源(即土地出让金收入)。据统计,1999年~2015年,各级政府卖地收入高达27.29万亿元。上述收入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区建设提供了雄厚的财力支持,也助长了由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全国各地土地出让金甚至出现下降情况的出现,地方政府按期偿还债务已经是困难重重,更不用说再铺摊子、搞基本建设了。在财力的吃紧约束下,各级地方政府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另辟蹊径,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上下功夫,在完善政府治理、改善公共服务上下功夫。
 
  当前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当前,我们面临着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均不到位的问题,政府职能调整的重点也相应转到了“提”,通过完善公共治理来提升治理水平,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于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自由竞争不是没有底线。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转离不开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对法律的严格遵守。当前,由于受到法制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市场秩序相对比较混乱,食品药品质量突出、虚假宣传盛行、产品售后服务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信心,导致出现国内游客“海外扫货”的现象。而层出不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则沉重打击了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和长期投入的积极性,削弱了国内产业的竞争力。应当根据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权责边界,加快建立“三个清单”: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对企业的约束有哪些,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通过建立“三个清单”,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在建立清单的基础上,更要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切实加强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使既有的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于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现阶段转变政府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政府在现有财力约束的背景下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削减对道路、桥梁、工业开发区的投资,通过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如发展教育、养老医疗事业等),通过把更多资金用到改善民生上,实现由全能型政府(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助推发展方式转型。要进一步增加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在降税清费减负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改善平台综合服务,强化政策、法律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使政府性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其次,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显著增加政府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获得性,不断改善交通和通讯条件,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再次,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网的完善,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兜底社会生活底线,使人们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各级政府特别要把推动7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保质保量予以完成。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于推动建设创新型政府。政府履行职能重点的转移,给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国具有人口众多、地区发展差异大的鲜明特点,要为创业者、社会公众、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必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贴近服务对象、掌握详尽需求信息的优势,必须充分调动起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激发其因地制宜、创新性开展工作的热情。
 
  首先,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如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完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化水平,变“运动式执法”、“大检查”为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常态性、随机抽查监管。
 
  其次,要贯彻“顾客至上”的理念,着眼于更好地满足创业人群、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社会公众等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再次,要创造条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由政府独家包办,事实上政府也包办不起。应采取多种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果,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眼于推动建设廉洁政府。清正廉洁是为人民服务、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政府取信于民、高效运作的前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设廉洁政府,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要巩固反腐倡廉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形成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格局;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建设“阳光政府”的步伐。通过实行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切实加强外部监督。
 
  加快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若干措施
 
  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实现“三管齐下”、上下联动,形成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力。
 
  要转变“官本位”观念,回归为人们服务本色。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转变各级地方官员的观念。转变政府职能意味着各级公务员工作方式的转变。本次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放管结合,也就是在大幅削减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与服务。事前审批的特点是别人上门来找你、求你、向你说好话;而事后监管则是自己要沉下去,到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监督和处罚;前者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帮人做成事,而后者则更像是和人“过不去”。这种身份和定位的落差,是很多政府公务员在短期内难以适应的。转变观念是个长期的、自我改革的过程,并且常常伴随着自身利益的割舍。应当以反腐倡廉运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进一步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严格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来衡量各级政府的工作。
 
  加强督导与协调,保证既有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国务院在简政放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上述措施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一些审批事项是“上放下不放”、一些是由审批改为了备案、还有一些则是由政府审批改为了红头中介的审核。总之,下放的权力通过登记、备案、年检、认证等方式“换个马甲”又回来了。多年前热议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政策落实出现了“肠梗阻”,卡在了“最后一公里”。出现诸如此类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上下衔接的问题,但更关键的是不愿意放弃由审批带来的利益。对于前一种原因带来的问题,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上级政府在设计改革方案时,要重视听取下级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意见,使改革举措更具可行性、操作性。下级政府在贯彻执行上级要求的同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好落实的具体办法。与此同时,同一级政府内部也要加强协调。对于需要下放的审批项目,各部门要协调同步,争取把整个审批链全部下放,而不能一部分放一部分不放,徒增下级政府和企业往返奔波的烦恼。对于后一种原因带来的问题,则要加强纪律约束,通过明确进度要求,加强监督和问责,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快进度。
 
  扩大公众参与,推动地方政府公共治理创新。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扩大社会参与。应鼓励地方政府按照“包容、创新、共享”的理念不断完善公共治理框架。在决策阶段,广泛听取相关群体人员的意见,吸纳智库、专业人士意见,使政策的设计更加平衡,兼顾到各方利益关切,规避出现“政策俘获”现象;在政策实施阶段,则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招标、政府采购、发展PPP等方式引入供给侧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提高公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而在政策的评估和提升阶段,则要依托系统的政策评估,依托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有效互动,发现政策设计和执行中的问题,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对政策进行改进和完善。
 
  整合政府资源,加快建设电子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以优化政府资源配置为前提。需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政府机构,明确内部管理流程,优化人员配备,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府能力。要打破部门界限,大力推行联合执法、一站式服务。要推动基层地方政府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缩减负责审批业务的人员和资源配备,增加执法和服务领域的人员和资源配备,使资源配置更加匹配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上级地方政府和下级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该上级政府履行职责的要明确责任,该下级政府履行职责则要为下级政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以形成上下级政府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格局。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交方式。互联网技术在深刻改变商业形态的同时,也为政府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应加快建设电子政府的步伐,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优化审批与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的提供方式,为企业、居民提供“定制化”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完善财税体制,助推地方政府职能转型。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深刻影响着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应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和地方主体税种征收体系。要通过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相对价格,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
 
  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各级地方人大对同级政府的全口径预算的监督,监督范围要覆盖“三公消费”、土地财政和国有资产等。要全面引入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对每一笔地方财政的支出,都能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和评价,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覆盖全国的财政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确保财政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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