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推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按照依法便民、统筹协调和市县乡三级联动原则,在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做法。

 
  实施“三个集中”,破解审批难而慢、执法多且乱和机构多又杂问题。一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市级突出机制创新,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基础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探索推进行政许可权按领域集中;县级推进体制改革,威县、宁晋县、南和县行政审批局着力解决审批与监管分离后相关信息衔接及责任划定问题,其他县(市、区)或尽快划转许可权及相关人员编制施行“一个部门管审批”,或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本级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运行体系。二是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政府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及区域综合执法,努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重点选取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设置综合执法队伍,并在市级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联合执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镇,继续推进区域综合执法,积累改革经验。三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按职能性质设置科室,使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行政处罚、后勤管理、日常监管职能分别相对集中。
 
  为有效实行上述改革,邢台市将以企业、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配套措施,克服审批网络不衔接、监管数据单一化、审批中介不规范弊端,力争尽快践行“四个一”:研究制定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标准,逐一明确其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及承担后果,编制行政许可通用目录,施行“一套标准限许可”,防止随意抬高、降低审批门槛;推进相对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市、县、乡三级审批、服务信息相互联通,能够“一个网络管审批”;依托“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邢台信用网”,尽快使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形成联合惩戒机制,及早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努力提升审批效能,清理各类不合法手续、要件、盖章、证明等,尝试建立收费、行为标准统一的涉批中介机构超市,“一个超市管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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