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行政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中介服务提质、增效,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市加快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诚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据悉,我市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机构诚信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全市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简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
 
  清理规范的措施主要包括: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等。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我市还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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