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漳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全县电子政务机房建设的通知》,将电子政务机房建设纳入统一管理。

 
  《通知》指出指出,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前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县直部门和各镇(区)电子政务机房建设项目,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立项,不得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各单位新建的信息系统硬件均要求集中存放在由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南漳电子政务数据机房”内,整合共用链路资源;已建设机房的单位,在4月底前将机房建设情况报县互联网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备案。
 
  南漳县的这一举措,旨在整合资源,高效利用,节约成本,避免重复建设,为建设全县网络大平台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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