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承诺+执法”信用执法应用场景,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引导经营主体和群众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2024年至今,行政处罚金额同比减少1603.42万元,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数量降低75%,深受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窥一斑而见全豹,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9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整设到省司法厅后,该厅紧紧围绕制度建设、执法规范、人员管理、综合保障等四个重点,着力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坚持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省司法厅先后推动出台1部地方性法规、18项重要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执法办案程序、执法文书格式、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服装标识等“六个统一”,初步构建起“1+18”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制支撑。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省司法厅梳理分析案件,起草案件办理指南,推动相关工作从个案经验导向向类案规范转型、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迭代;组织开展规范提升行动,以执法队伍管理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业务培训开展到位、“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执法协作衔接到位为重点,制定印发行动方案,提出13条具体举措。同时,实行定期调度,督促各市县抓实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日常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2025年前三季度,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3.89%,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好水平。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推动发布重点领域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指导各市县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属涉嫌行政违法问题线索“逢件必收、有案必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指导各市县创新优化执法方式,推广“执法+服务”“执法+承诺”“执法+矛盾化解”等工作模式,对各类经营主体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针对普遍存在的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监管执法衔接不畅、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不高等问题,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质效的若干措施》,并推动重点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监管执法协作细则,健全完善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的具体标准、程序和反馈机制;会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制定出台《海南省监管执法线索在线移送规则(试行)》,实现全流程管理、全过程可控,以数字化手段强化监管执法协作。同时,对违法行为高发多发、危害较大的领域,先后协助多部门开展潜水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10余次,形成了监管执法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省司法厅还紧贴改革实践和执法实务需求,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机制,逐步融入全省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以数字化方式规范执法流程、增强执法透明度,目前已初步实现全流程网上执法办案。同时,依托省“审管法信”一体联动机制,将相关执法数据全部共享至省行政审批、“互联网+监管”和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非接触执法”“智能办案”,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加强了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
“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聚焦行业监管、综合执法整体协同,突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监管执法服务一体化,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实现优化协同高效,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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