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18年起连续5年推出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从加强产权保护、推进诉讼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优化司法绩效公开、完善破产配套机制等方面陆续推出104项改革举措,取得较好成效。

       5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6.0版》(以下简称《6.0版计划》),上海法院推进新一轮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举措正式出台。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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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

  6.0版计划正式出炉

  2023年5月,世界银行发布新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方法论手册,明确上海成为代表中国参与世行评估的唯一样本城市。在世行新的十大一级指标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的“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三级指标数量由原来40个增加至119个,营商环境国际竞争的压力更大、责任更重。

  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要求,要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承担了“解决商业纠纷”和“办理破产”等方面12项改革举措的牵头任务和4项协同推进任务,这对上海法院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3年上半年,为全面贯彻2023年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相关工作部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标对表,研究制定《6.0版计划》,旨在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国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任务,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继续出新招、解难题、创新路、提质效,持续推动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稳中有进,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绩。

  《6.0版计划》全面对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和世行最新的评估要求,聚焦现有工作短板弱项,从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深化重点环节流程再造、深化重点配套健全完善等三大方面提出17项措施,细化分解为79项具体任务,其中涉及今年新增工作举措的有41项,占52%。

  在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方面,《6.0版计划》对标世行评估的新理念新要求,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领域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场主体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补短板、强措施、优服务,努力让市场主体对上海法院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便捷有更大获得感。在深化重点环节流程再造方面,《6.0版计划》聚焦制约审判质效提升、影响当事人获得感体验度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相关政策和机制的系统集成,努力打通堵点、突破难点,形成更大的制度驱动力和保障力。在深化重点配套健全完善方面,《6.0版计划》推进司法质效公开,保障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发挥数字改革赋能实效,加强涉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

  聚焦破产审判改革

  提出11项具体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6.0版计划》就破产审判提出了11项具体改革任务,是单项改革举措中涉及具体任务最多的一项。这11项改革举措是对近年来破产领域改革的延续和深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狠抓破产审判质效提升。以一般破产案件在12个月内审结、简易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以决战决胜勇气清理破产老案。

  二是推进破产审判现代化改革。对标世行新指标体系的理念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专门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专门破产程序,更好促进小微企业高效挽救和有序退出;稳步推进跨境破产实践探索;深入研究破产环境债权的清偿顺位及其实现方式等。

  三是完善涉破产公共服务系统。据了解,上海法院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将于下月上线运行,该系统将显著提高破产法官、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工作效率和便利度。同时,上海法院将加快打通信息渠道互联互通,努力实现涉案信息“一网通查”、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四是促进办理破产政策机制系统集成。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17家政府部门联合出台本市办理破产系统集成政策文件,从9个方面提出35项具体措施,得到破产从业群体的积极反响。其中,建立小微企业专门破产程序、建立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进跨境破产实践探索、探索破产环境债权的优先性等都是今年新增的举措,也是破产审判领域的前沿课题,上海法院将率先探索推进,努力争取走在全国前列。

  持续探索“上海经验”

  五年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显著

  2018年至2022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连续5年推出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陆续推出104项改革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

  2021年世行评估报告显示,上海“执行合同”指标在全球城市位列第三,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城市第一;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上海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两项指标获得满分,成为“国内最佳实践”。

  2022年,按照国务院在全国六城市开展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的部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牵头11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和3项市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均已出台制度性规范并积极落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上海法院探索试点的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允许权利人推荐选任破产管理人、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涉案信息等3项改革经验被纳入其中。加上2019年被国办复制推广的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等4项改革经验,上海法院已有2批次共7项营商环境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复制推广。2022年创新试点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诉讼程序。出台《关于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明确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按10元1件收取诉讼费,推动简易纠纷依法高效解决。

  二是推进诉讼电子化改革。实施全流程网上办案升级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达到89.5%、随机分案率达到91.2%、在线庭审适用率58.6%、电子送达适用率59.1%,新收案件实现100%电子档案单轨制归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等部门电子卷宗归档改革国家级试点验收,获评“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

  三是创新办理破产体制机制。与10家政府部门联合建立破产案件涉案信息在线查询平台,便利管理人“一网通查”破产涉案信息;落实国家创新试点要求,与23家政府部门联合出台破产财产处置规则,细化落实破产财产“先处置,后解封”新规;指导支持上海联交所设立企业破产重整中心,探索破产财产市场化、多元化处置、解封处置在线办理,提升破产财产解封处置便利度。

  四是方便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信息。与市规划资源局、市司法局建立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机制,便利律师依法查询涉案信息和证据,提高民商事案件诉讼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在上海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服务保障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上海营商环境质量实现新的更大跃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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