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国内外大循环的动力和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2月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习近平指出,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必须发扬斗争精神,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2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5 年来,香港经济蓬勃发展,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稳固,创新科技产业迅速兴起,自由开放雄冠全球,营商环境世界一流,包括普通法在内的原有法律得到保持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总体稳定。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的勃勃生机令世界为之赞叹。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中国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热忱欢迎大家在中国投资兴业,加强经贸合作,共享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6月22日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18日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讲话)

  要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吸引消费者,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4月11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国际免税城考察时强调)

  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为亚太经济发展提供助力。中国致力于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中国将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1月11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

  中国古人说:“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就是说诚信是结交天下的根本。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30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讲话)

  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要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提供更多市场化的金融服务,帮助他们稳定经营、持续增收。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8月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全面平衡落实亚太经合组织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技术传播和运用,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

  中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同世界和亚太各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16日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强调,要打牢种质资源基础,做好资源普查收集、鉴定评价工作,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要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南繁硅谷等创新基地建设。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力发展向海经济,促进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把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25日至27日在广西考察时的讲话)

  要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要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1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将更加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同各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中国持续发展和开放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强大动能,也将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开辟更广阔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9日日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

  中国将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中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为各国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更多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月25日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讲话)

  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我们要完善经济治理,努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今年开展智慧城市案例研究,将推动制定智慧城市指导原则,为亚太创新城市发展提供样板。中方提出倡议,推动各方分享数字技术抗疫和恢复经济的经验,倡导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为亚太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20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将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继续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9日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上的主旨演讲)

  当前形势下,我们要坚定不移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滥用国家安全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要利用好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科技创新合作,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共同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7日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讲话)

  要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放大改革综合效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2日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区域合作倡议深入对接,加强互联互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畅通区域经济循环。要通过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货物运输“绿色通道”,加快实现复工复产。要为各国企业营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扩大相互投资规模。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强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国在疫情后出台的各项纾困惠企政策,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一视同仁。今年,中国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缩减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国将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以优质服务营造更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4日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0月14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要建设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加强高铁货运和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9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近来,经济全球化遭遇倒流逆风,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和引领经济全球化。长三角区域一直是改革开放前沿。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改善营商环境,以开放、服务、创新、高效的发展环境吸引海内外人才和企业安家落户,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努力成为联通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重要桥梁。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8月22日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要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继续扩大开放。要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的讲话)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合作和竞争。要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更加及时有效解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把扩大内需各项政策举措抓实,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强做优,发挥重大投资项目带动作用,落实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施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举措,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持续在国企国资、财税金融、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扩大内需、城乡融合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健全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奋发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对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抓住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国内需求、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方面,加强系统集成,统筹部署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今年 10 月 24 日,世界银行发表《2020 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由46 位上升到 31 位,提升 15 位。上个月,中国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后,中国将继续针对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中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放宽外资市场准入,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信息报告等制度。中国将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相关执法,增强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要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银行风控难、部门监管难等问题。要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动力,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各行业供需有效对接提供服务,为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0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将于明年 1 月 1 日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6月28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关于世界经济形势和贸易问题的发言)

  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四是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加强同东部沿海和国际上相关地区的对接,吸引承接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5月21日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时强调)

  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执法,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强制技术转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4月26日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要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既定部署,尽锐出战,确保取得重要进展。要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善用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化改革,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抓住用好新机遇,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绿色发展,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更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4月22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全面深化改革要乘势而上,推出一些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重大改革,加快推动金融、减税降费、营商环境、科技、法治、政府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群众关注的改革举措,通过改革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1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

  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新动能加快发展壮大。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8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将继续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主动扩大进口。今年以来,中国陆续宣布了一系列新的开放举措,包括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营商环境,大幅降低 1449种日用消费品、1585 种工业品等商品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税率分别降到 13.8%和 6%,实现进口抗癌药全部零关税。随着 11 月 1 日新一轮降税措施实施,中国关税总水平已经降到 7.5%,超出了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中国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新的负面清单,在金融、汽车、飞机、船舶等领域进一步开放。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比去年提升 30 多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中国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欢迎和鼓励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也将充分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7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

  中国将加快出台外商投资法规,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全面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中国将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中国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各国都应该努力改进自己的营商环境,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总是粉饰自己、指责他人,不能像手电筒那样只照他人、不照自己。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要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13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把推广典型经验同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3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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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