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围绕双轮驱动、政企联动等领域探索实践出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泉州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对第一季度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供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提升。

率先在全省实现市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报送单位:泉州市财政局

  一、背景情况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作为一项行政裁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对政府采购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诉人对所需提交的法定材料不清楚、格式不明白,经常需要跑两趟以上才能完成投诉受理,“跑多趟”才能领取投诉处理决定。无形中拉长了投诉办理时间,增加了投诉人的维权成本,导致部分投诉人放弃合法权益维护。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财政领域“马上就办”和“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全程网办,利民便民。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1年12月1日起,泉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正式进驻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参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闽政通APP“泉服务”模块为载体,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办理流程,实现政府采购投诉办理“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

  (二)新旧兼顾,畅通渠道。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方式除新增网上办、掌上办两种形式,依然保留邮递办、现场办的传统形式,更好的方便各类人群需求,畅通多元投诉渠道。此外,投诉所需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提交材料方式、办理流程以及材料范本等相关办事指南都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且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实时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三)高效送达,保障权利。为确保投诉处理相关文书依法及时送达且兼顾方便群众,投诉处理相关文书采用邮递送达并上传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供投诉人查询,同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公告,以多种送达方式保障采购各方主体的权利。

  三、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参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闽政通APP“泉服务”模块为载体,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投诉人“一趟不用跑”,即可完成政府采购投诉并收到处理结果,达到政务服务“五星级”标准。目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的投诉人在福建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评价“非常满意”达100%。

  (二)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实时查询,接受群众监督,既增强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便利,也有利于供应商的积极维权,切实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为供应商节省大量时间成本。以往供应商办理一个投诉案件可能要多次现场咨询并修正,大量时间耗费在咨询和修改材料中,多次咨询使供应商疲于应付,甚至放弃维护自身的权利。

  (四)降低供应商维权的经济成本。尤其是市域外、省外参与的供应商,可节省大量交通、食宿、人员出行费用,同时直接在网上办理,不再提交纸质投诉书,也节省纸质投诉资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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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