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市场综合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质量发展基础环境为主要方向,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首都发展稳定大局,在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监管机制、增强服务效能上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助力北京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

  (一)“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深化,“准入即准营”加快实现。

  2021年7月1日,会同市政务服务局出台了《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梳理形成《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北京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三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实行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其中,全市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前三扇门”事项达到132项;自贸试验区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69项。自2021年7月1日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至2021年12月底,本市“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共惠及新设市场主体3.89万户,占同期新设市场主体总量的28.9%。本市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共惠及新设市场主体2.16万户,占同期自贸试验区新设市场主体总量的26.9%。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自2020年4月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以来,全市通过承诺制方式即时办理各类企业登记业务178.99万件,占同期全部办理量的95.38%。主体登记审批效率平均提升60%,企业设立最快可在10分钟内完成审核。2021年3月印发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告知、承诺、审批等办理流程,细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有包括“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小餐饮店许可”等在内的12个主项133个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二是全市推广“证照联办”改革。印发了《食品审批高频事项“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证照联办”改革。首批改革重点纳入了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店许可、小食杂店备案、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等四个食品审批高频事项,以“一次办好”为标准,推动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相关许可“一次填报、并联审批、一次办结”,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2021年4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证照联办”业务在全市上线正式运行,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化、申报材料无纸化、业务流程标准化、证照发放集成化、档案归集自动化。三是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印发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暂行)》,对本市工业产品许可证告知承诺制管理模式进行了规范。目前,本市已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四是开展“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工作。印发《北京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细则》,在北京市开展“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试点工作,为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开通“便捷通道”。经初步估算,未来每年将降低CCC免办审批数量1000余次,预计共节约企业时间16000余小时,大大缩短企业进口通关时间。

  (三)全面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企业开办便利化再升级。

  一是提升企业登记电子化水平。完善北京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全部企业开办事项在“e窗通”一站办理,提高“e窗通”集成服务效率,企业开办时、开办后均可自主选择办理营业执照(含刻制公章、员工登记)、涉税事项(含领用发票)等事项,推动一网专办、一网全办。推广微信小程序、 移动端APP等多种在线一网通办方式。2021年,全市新设企业累计达23.79万户,同比增长28.04%,为近5年同期新高。自2021年1月20日起,全市实现开办企业领取执照、印章、发票“三大件”电子化模式全覆盖。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开办电子成果可广泛应用于各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招投标等领域,便民服务不断升级。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市存量市场主体223.65万户,电子营业执照使用量6000余万次,占全国使用量的43.5%。二是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通过“e窗通”平台实现为外资企业一站式办理企业登记、预约开户、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填报等高频事项。外资企业投资便利度大幅提升,投资者信心不断增强。2021年本市新设外资企业3382户,同比增长21.13%(较2019年增长10.2%)。

  二、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一)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本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作用,印发了《2021年北京市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强化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行业及领域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推动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聚焦事中监管环节,创新提出“6+4”监管模式,探索实施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等6项基本制度,在9大监管场景中试点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等4项场景化措施,提升监管精准性和监管效率。

  (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范围持续拓宽。

  一是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外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目前全市共有39家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均高于90%。二是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形成共涉及30个部门、42个抽查领域的《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纳入,同时强化督导考核,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完善细化考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纳入各区绩效考评以及营商环境评价,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格局。

  一是推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探索构建以涉企信息归集为基础,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为平台支撑,与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大数据分析监管、风险分类监管、信用评价相联动协同的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整合政府部门、法院系统、行业协会等各类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截至目前,信用网共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2.12亿条,其中包括49个部门的932万条行政许可、187万条行政处罚、62.18万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网公示各类企业信用信息1.05亿条,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累计34.73亿次,日均查询量158万次。

  (四)积极推动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通过科技支撑为市场防疫和食品监管工作再赋新能,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推广“北京冷链”追溯平台,建立了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电子追溯机制。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冷链”平台已注册完成企业1.59万家,其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6416家。累计记录冷链食品批次30.29万个,涉及123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全部省级行政区,共计89.13万吨。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筑牢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底线。

  一是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和追溯制度。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和追溯制度,逐步实现进京食用农产品附合格证入市。本市18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附可追溯凭证入场销售制度,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二是加强风险分级制度建设。制定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规范和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25.4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级工作。三是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随机检查餐饮单位的后厨环境卫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自2021年5月以来开展了“随机查餐厅”活动,共立案22件。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链条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各项任务,围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开展专项整治11项,有效防控各类设备安全风险,全市充装管理的260余万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纳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信用监管和部门联合惩戒取得进展,将符合规定情形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充装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建立。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从业单位12757家,督促企业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五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燃气灶具和食品相关产品等81类重点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累计抽查样品6938组,对于抽查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发挥监督抽查规范市场的作用。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瘦身钢筋”等问题突出产品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排查、组织暗访、市区统筹联动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巩固提升。

  一是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1〕13号)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筹划,扎实开展了中介机构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国家和我市纾困惠企红利有效传导,有力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全市共检查1646家收费主体单位,督促退款近1.2亿元,罚没金额近6000万元。二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大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进口冷冻食品、“瘦身”钢筋、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中介行业协会乱收费、保健市场乱象、塑料污染等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领域,依法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执法力量共出动检查人员176703人次,检查主体数量157712个,立案7196件,结案6062件,罚没款1.08亿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5万余元。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查涉及违法使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环球影城、北京2022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行为,查扣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3万余件,涉案金额近亿元;公布全市知识产权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696件,罚没款2749.84万元。

  (三)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发布并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案件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接收其他行政违法案件程序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制度(暂行)》,厘清行政处罚职权,完善执法办案与日常监管工作衔接机制。二是深化协同联动,综合执法合力得到新强化。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执法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与公安、教育、农业、商务等部门联动协作,在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疫情防控检查、野生动物保护、“双减”执法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与教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18次。与市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强化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违法行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联合民宗部门和文旅部门印发《北京市民族宗教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衔接方案(试行)》,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性、协同性和效能性。

  (四)全面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造公平竞争新高地。

  贯彻落实《北京市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的检查督促力度,推进监督考核工作。联合印发了五部门《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重点>的通知》。截至2021年10月底,据市联席办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联席办2021年全年增量文件审查的统计,共审查政策措施3665件,其中市级成员单位审查203件,区级成员单位审查3462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文件38件,废止的8件。

  (五)积极开展平台经济规范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积极履行市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协调行业领域推进规范治理有关工作,开展本市平台企业规范治理行动,引导行业合规管理,防范平台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垄断风险,在平台经济领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查办了一批平台企业违法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典型案件,有效促进了本市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实施意见,督促网络餐饮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领域)清单》,积极履行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动成员单位签订《加强网络交易市场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联合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领域问题。

  四、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引导推进质量提升

  (一)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树立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准化示范标杆。

  一是持续推进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政策,支持企业创制先进标准。落实《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围绕“两区”建设、数字经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发展要求,修订发布《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2021年度对104家本市企事业和外资企业的130项制修订标准项目给予支持,其中对12项检测类国际标准给予补助,推动中国检测标准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指导企业有效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持续推动企业标准“领跑者”开展。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有7404家本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37725项现行有效标准。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和评查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督检查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自我声明公开标准质量,推动社会团体、企业的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对962家社会团体、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1205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责令整改。

  (二)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强市建设纵深推进。

  一是健全质量工作机制。深化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提升行动等部署要求,牵头起草了《北京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二是发挥质量奖激励作用,树立行业质量管理标杆。2021年积极推荐本市优秀组织和个人参评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本市3家组织和1名个人获奖,占本届中国质量奖总数的40%。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及首都质量提升在线平台,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策划录制先进质量管理方面课程供免费学习借鉴,助力北京市深入推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三是探索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印发《北京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现已有4个区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3个区正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截至2021年12月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各类企业1000余家,带来经济效益约2亿元,挽回、减少和规避企业质量损失约1亿元。四是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宣传推广工作。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执行统一出口商品和内贸商品工艺流程、流通规则等规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市共有28家企业入驻“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三)加强产业计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根据北京“两区”建设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开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战略,2021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经济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7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提升北京市产业计量技术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并于10月19日召开了“北京市产业计量技术创新中心”的挂牌筹建启动会。加速推进产业计量的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产业计量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两区”建设样板工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政产学研用资”多元主体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持续培育计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持续优化服务,便民惠企更加高效

  (一)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事项“一次办好”。

  持续优化网上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特殊事项外实现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全域个体工商户开办业务一站式办理。联合市政务服务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实现在北京注册各类市场主体一网专办、一网全办、零成本,线上线下服务途径、标准、效率“三统一”。

  (二)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打通政府服务最后一公里。

  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局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从企业群众办事和工作人员经办的角度,实地体验业务办理全流程,促进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发挥职能优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迈上新台阶。

  围绕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与天津市、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探索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加强执法协作。2021年6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总队牵头与天津、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和《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协议》《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京津冀食品安全执法协作协议》《京津冀价格执法协作协议》4个子协议,构建起京津冀“1+N”执法协作体系。启动京津冀执法协作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向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移送违法线索,形成执法办案协同联动合力。

  (二)支持京津冀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互认和采信。

  “3+X”区域协同标准化合作机制取得新成效。京津冀三地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央地协力、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2021年在工程建设领域发布10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累计达65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协作模式”入选“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全国复制推广最佳实践案例”。

  围绕医药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管理领域测量需求,发布了7项京津冀协同计量技术规范。联合天津市场监管委、河北市场监管局印发《2021年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行动计划》、发布《关于京津冀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的公告》,推动京津冀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加快三地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深度融合。

  (三)构建京津冀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实现北京、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有11类事项120个办理项已实现跨省通办,其中企业登记、保健食品备案、特种设备许可等110项政务服务被列入本市第一批、第二批“京津冀+雄安”通办事项清单。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2项,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4项分别实现了京津冀三地、京冀两地自贸区“同事同标”。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已实现京津冀三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信息互认。

  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工作要求,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部署,以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5.0政策和国家创新试点城市改革任务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五子”联动,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努力推动首都营商环境改善、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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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