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同一内容纳入同一部法律,可以节约立法资源,也符合工作实际需要,在立法技术上体现了创新。”5月26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发言,针对目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条例草案建言献策。

  “通过此次立法,我们解决三个核心问题。”张亦贤委员说,一是解决“九龙治水”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网信部门对全省网络和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的职能,为今后解决信息孤岛和互联互通问题打下基础。二是解决支持数字赋能和推动信息产业发展问题。三是解决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法律缺失问题。

  梁肇洪委员说,在制度设计中,条例草案对信息工程建设设置了立项前的审查,同时又要求建设以后应当验收。这种制度安排很有必要,既可以保证网络建设方面本身的安全,同时也可以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另外,这里明确对社会资金建设信息网络工程是鼓励以备案的方式进行报备,便于政府有关部门为社会上的信息工程建设者提供服务。

  “网信事业的蓬勃发展,代表了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所以立法意义非常重大。”祁圣芳委员说,现在网络和信息系统乱象较多,安全隐患也较多,在这种形势下,地方立法非常有必要,赞同立法。他建议,进一步压实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运营商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现在网络诈骗、发布不良虚假信息等突出问题,要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要出重拳,设立违法责任和处罚条款。进一步打通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通道。希望这次立法有所突破,切实解决重复建设、互设壁垒的突出问题。

  龙朝阳委员建议,由省里统一构造“信息高速主干道”,为各行业、各部门留出接口,避免现在各行各业、各个部门都投资搞建设。

  审议中,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委员们的热议对象。

  “当前大家总感觉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诈骗往往是出现了以后再管理。”肖莉杏委员说,建议增加条款,加大对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管理力度、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走到管理科技的最前沿。

  黄云清委员说,条例草案对个人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滥用方面有所涉及,但还应进一步强化、细化,要涉及采集、利用、保护等多方面,特别是防止非法采集,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人脸信息等。

  刘宗林委员建议,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如现在买房子、买商铺、贷款等电话骚扰很多。要查办两个典型案例在社会上予以公布,起到警示整个社会的作用。

  袁运长委员建议,条例草案中建立网络安全报警专用电话,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相关问题可以及时报警、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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