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浙江省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正式发布,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的线上线下商贸流通消费环境。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2.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达到80%以上。“届时,浙江数字商贸主体不断增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全面助力建成数字生活服务强省。”省商务厅电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浙江发布了《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促进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又从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工作部署,列出了目标任务清单。

  浙江将实施“百家重点平台培育”工程。重点在服务业电商、农村农产品电商、行业及垂直电商、社交(直播)电商、专业市场O2O、社区商业O2O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在全国领先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代表性平台。到2022年,浙江目标培育1家具有国际水准、全国领先的综合性数字生活开放平台,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为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浙江正开展传统商贸云化改造提升。到2022年,创建2个以上新零售标杆城市,培育150家以上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

  全文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新服务带动新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营造良好的线上线下商贸流通消费环境,加快建设现代消费体系,依据省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浙江省数字商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围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加快建设数字浙江,以建设数字生活服务强省和具有国际水准的新型消费中心为目标,着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在商贸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数字商贸新优势,更好满足群众对高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消费需求。

  二、行动目标

  争取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现2.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值达到80%以上。“数字化+商贸”取得重大进展,数字商贸主体不断增多,数字化能力不断增强,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全面助力建成数字生活服务强省。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百家重点平台培育”工程

  重点在服务业电商、农村农产品电商、行业及垂直电商、社交(直播)电商、专业市场O2O、社区商业O2O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模式成熟、技术支撑和创新能力强,在全国领先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代表性平台。继续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六个网上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服务便利的区域性本地生活平台。建立全省重点平台企业培育库,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跟踪服务和动态调整。到2022年,培育1家具有国际水准、全国领先的综合性数字生活开放平台,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二)开展传统商贸云化改造提升

  实施“千家企业云化”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商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商业和其他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人、货、场云化改造,推出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线上服务平台和智能服务终端,开展营销推广、品类管理、订单管理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提升消费者体验服务水平。实施“百万商家上线”行动,鼓励商贸业小店与国内知名平台合作推进数字化改造,引进电子价签、智能收银系统等,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各类商家入住生活服务和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浙江数字生活地图建设。

  (三)推进全省零售模式创新工程

  推动电子商务和实体商业、生活服务业双向融合,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等为特征的新零售。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与知名电商平台、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推进数字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平台)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电商平台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对接,拓展农村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到2022年,创建2个以上新零售标杆城市,培育150家以上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

  (四)打造新型智慧商圈

  聚焦服务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在重点商圈推进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场景应用创新,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商圈等场所消费服务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智慧化高品质消费集聚平台。鼓励各商家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搭建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参与感。支持运营管理方搭建商圈运营管理平台,支持搭建链接多街区、多商圈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街区、商圈各类资源共享,便利消费。到2022年,培育2-3个国际化商圈和20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智慧商圈,商圈智慧化水平居全国前列。

  (五)打造高品质数字步行街

  结合高品质步行街、城市“夜经济”地标等创建载体,利用数据技术、智能设备等推进特色街区数字化,实现本地历史文化街区、商业步行街等线下街区内餐饮、零售及各类生活服务业商户智能化升级。加快特色街区智慧化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发各类自助服务设施,将街区日常管理细化到店、管理到物、服务到人,提供交通引导、商品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即时快递物流等智能服务,加快打造特色数字步行街区。到2022年,全省打造10条以上数字化特色步行街。

  (六)推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发展

  支持网络直播、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规范发展。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浙播季”专项行动,着力推动直播电商五个“一批”建设。大力推动网络直播服务产品交易平台和直播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发展MCN(多渠道网络服务)、内容创作服务等机构,加快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在商贸服务领域应用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公共直播间建设,加大对直播间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公共直播间与当地产业融合互动。到2022年,在全省建设20-30个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培育10个左右具有较好直播基础的县(市、区)进行产业公共直播间试点。

  (七)推进“浙江制造网上行”

  以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为引领,加快推进浙江制造企业与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帮助企业开拓国外内市场,促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老字号”、“品字标浙江制造”等企业与传统电商、社交电商、内容电商、专业电商、直播等的对接,鼓励各电商平台、各快递产业园区为浙江制造产品入驻提供便利,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浙江制造”产品品牌评价活动,精选一批受消费者喜爱的浙江制造产品进行专区重点展示、集中推介。到2022年,推动5000家企业加入“浙江制造网上行”活动,实现网上销售额500亿以上。

  (八)推动数字商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基站和物联网设施建设与应用,优先覆盖核心商圈、商贸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快递产业园区等区域。做好省内物流网点布局,加快推进重点物流枢纽、骨干冷链基地、邮政快递分拨中心、应急储备基地、农村等物流设施网络布局,提升快递物流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城乡融合新型消费网络网点,加强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推动移动支付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在商贸领域的普及应用。

  (九)构建数字商贸人才保障体系

  聚焦新电商产业发展,构建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协同发展的新电商培训体系,加快培育新电商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开设电子商务、数字营销、网络与新媒体等新兴专业,培育数字商贸人才;鼓励高等学校、互联网平台企业、专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联合开发数字商贸人才培训课程,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加强商贸企业上线的培训和辅导,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商贸从业人员的数字化技能。各地要完善人才政策,探索新型人才从业评价,加大对电子商务、新零售、快递物流等领域人才支持力度。到2022年,全省开展培训1000场次以上,累计受训不少于10万人次。

  (十)开展“数字生活嘉年华”活动

  借助数字经济优势,围绕餐饮、体育、文化、旅游、出行、家居消费等领域,结合本地传统特色活动、线下促消费活动与重点网购节庆等活动,在“不聚集、少接触”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数字生活嘉年华”活动,线上线下共同营造数字消费氛围,打造展现本地产业特色、文体特色的网红集市、文化展示、电竞运动等数字化活动场景,为消费者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和更为方便快捷的生活体验,实现数字化消费新发展、数字化赋能新生活。到2022年,全省共举办20场以上市级“数字生活嘉年华”活动,200场以上县(市区)级“数字生活嘉年华”活动。

  四、保障措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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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