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钦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391项(承诺当场办结223项),助推30.59%的事项即来即办,99.93%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2020年,钦州市承诺审批办件量达到1300多件。

  一、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为引领,“钦州自贸之路”突破升级

  2018年4月起钦州市着力推行“容缺受理”模式,将以前“材料齐全后再受理”的传统模式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模式。到2019年底共推出容缺受理事项367项,容缺受理办件3531件。为顺应改革趋势,突破容缺受理不办理的难题,2019年11月率先在市县和钦州港片区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投资项目、行业许可等领域推出首批60项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只要先递交规定的部分材料,签订承诺书后,就可当场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审批许可,减少了办事时间与往返次数。以信用承诺为基础,在全区率先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对商事主体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实行许可审批,改为行政确认,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将更多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

  承诺审批实施以来,钦州港新能源充电桩(一期)、投资超200亿的75万吨/年丙烯及下游深加工项目全厂地网道路等重大工程办理了“豁免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提速为现场办结;钦州港片区揭牌一周年时,片区新增企业3197家;新签约落户项目62个,投资总额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13个“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落户并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2026亿元。

  二、扩大承诺审批力度,改革惠及更多群众和企业

  对过程可控、风险可控以及标准明确、技术要求统一的高频热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2019年12月12日钦州市本级公布第一批81项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到2020年10月,钦州市和县区各部门陆续公布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391项,较2019年增加了250多项,减少材料900多份,从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几个试点领域扩展到社会事务、商事服务、不动产登记、交通城管等10多个领域,基本涵盖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中,钦州市鼓励和倡导企业使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签订承诺书作出承诺后,实行免现场勘查、当场发证政策,既有效阻隔疫病传染途径,又不耽误企业生产经营。通过承诺审批方式,广西大风江大桥10个工作日完成通航条件审批;30多家疫情防控企业当场获得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

  三、优化承诺审批流程,审批服务马上就办

  一是细化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的审查要点和标准。梳理必要材料和承诺补交材料以及承诺时限等,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明确承诺审批的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以及违规情形,并在政务大厅对外公示,让群众和企业懂得办。

  二是创新与“一表申请”深度融合。将“一件事”套餐内同时实行承诺审批的事项整合优化,搭配“一表申请”模式。申请人只需提交几份核心材料和“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即可办妥多个事项,完成了从以前的“材料一箩筐”“程序一大堆”到“一纸承诺”的颠覆性变革,有效破解了因材料不易取得导致来回跑的问题。2020年4月2日,企业在申办“钦州市联诚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时,提交“一张申请表”,并在承诺书签字后,当场取得了“学校设立批复”和“法人登记证书”2个行政许可,办理时间缩短26个工作日。

  四、完善诚信监管体系,承诺审批有“温度”

  一是推动“宽审批”与“严监管”同向发力。在受理环节依托“信用钦州”平台,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实行快、慢不同程度的承诺力度。审批信息通过平台及时推送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立即跟进,及时纠正申请人在履诺中的偏差,监督企业履行承诺,监管信息也与审批部门实时共享,强化了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外公示事项办理情况,并将审批、监管、失信、处罚等信息同步到“信用钦州”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内全市监管对象达到11495个,监管行为13605件;三是建立行政许可撤销制度。2019年12月16日,出台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操作规程(试行)》(钦审批发〔2019〕52号),梳理了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情形,强化了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四是实行信用红黑榜。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机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建立诚信档案,将失信的申请人纳入信用“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对信用良好的给予更高的承诺审批力度,或免于现场审查;五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提高对企业承诺情况随机检查比例,鼓励企业将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和举报,倒逼自觉履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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