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企业受冲击较大,但当我们遇到检验检测难题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帮我们出主意想办法,我真正感觉到了,我们的营商环境越来越来,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法院等部门,他们对企业真的是越来越贴心人,忧企业之忧,急企业之急,对守法者减少打扰并且给予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同时还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成都华玫科技集团集团刘女士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出了很多企业的感受。

  在宁波,一家建业集团公司,欠钱多次被起诉,结果却在法院的“帮助”下,获得了银行的高额授信。三年来,该企业在法院作为被告的案件有8件,标的近9000万元,但均在进入执行程序前自动履行完毕。

  这家诚信履行的企业,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从镇海农商银行获得了2000万元的“诚信履行贷”授信。这项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2020年法院工作报告。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多家外地企业在宁波法院打完官司,了解了诚信履行正向激励举措后,认为这是营商环境一流的重要体现,对在宁波投资创业更加充满信心。

  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两项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承办的“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理论研讨会”8月15日在宁波举行。法律界人士纷纷发表见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填补我国法治建设“惩戒有余,激励不足”的空白

  “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为何在宁波法院率先作为?其意义何在?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仲朝在此次会议上指出,宁波法院在全国率先提出的两项机制,以柔性方式促进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填补了以往司法公信建设领域“惩戒有余,激励不足”的空白。数据显示,2020年1-7月,宁波法院自动履行案件5967件。

  什么是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据宁波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自动履行当事人,法院给予降低诉讼成本、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等红利,明确相关部门在招投标等事项中给予信用评定加分,倡导金融机构提供授信融资支持。

  2020年1-7月,宁波市法院已发放自动履行证明1649份,16家企业、47名个人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授信1.1亿余元。

  什么是信用修复机制?宁波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信用修复后,法院将通过“不对其作负面评价”的方式予以激励,并对信用修复者实行滚动式审查。在此基础上,探索对被执行人进行失信等级划分,做到精准惩戒和分级信用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信用修复需同时具备配合执行、财产滚动申报、遵守限制消费令、配合处置财产、已部分履行且计划明确这五大条件,且不存在妨碍、抗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等情形。

  2020年1-7月,宁波法院已完成信用修复666件,修复后履行标的额2.98亿元。

  为持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给创新创业创造以更好的环境,着力解决影响创新创业创造的突出体制机制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为中小企业、年轻人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为高技术企业成长建立加速机制。

  事实上,我国加快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去年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为中国打出高分:从第78位上升到第46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

  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虽由法院推出,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宁波中院受理了一起大型腾退执行案,涉案场地使用面积达29000多平方米,内有龙门吊、切割机等大型设备。承办法官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并不想抗拒执行,只是因为与场地承租人在拆迁利益分配上有分歧,才不愿意搬离。经过多次沟通和释法析理,石材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腾退计划,并按约完成前几期腾退。

  之后,石材公司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宁波中院经过研判,认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暂时屏蔽,使其可以不获得负面的信用评价。今年5月初,石材公司完成了全部的腾退。

  那么,法院推出的两项机制到底是如何运行的?宁波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旨在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

  当前,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强度已渐至极限,单靠强力执行难以根本解决执行难。宁波两级法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在继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立审执破”兼顾,积极开展自动履行引导督促工作,做好执行前端工作,有助于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

  信用修复机制重在将问题化解在“执行中”。在许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因此积压了大量执行不能的案件。信用修复就是要激活这些被执行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提供促使其恢复履行能力的途径,使案件执行模式从对抗转向配合,化被动执行为主动履行,给沉积的案件一个出口。

  两项机制丰富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设计,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更多的手段。

  据悉,2019年7月,浙江省委改革办、省法院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合同质效行动方案》,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就是按照这一方案要求,通过正面肯定和激励,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让更多胜诉权益人更低成本、更短用时、更少环节拿到“真金白银”,从而促进执行合同质效的提升。

  信用修复机制能够给予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而信用是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

  市场主体的信用指数越高,社会对其综合评价就越高,在市场活动中的准入门槛就越低,而信用联合惩戒在强化失信震慑的同时,也剥夺或限制了失信主体以信用为要素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和能力。

  通过信用修复,使社会对部分主体不作负面评价,倡导信用机构对其在融资、招投标等市场活动中提供必要的支持,恢复其市场竞争力。

  两项机制相辅相成,共同助力宁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如何避免纵容欠债的当事人不依法履行法院裁判的印象

  事实上,任何一项制度创新都有其两面性。一方面积极推动社会进步,另一方面也难免有质疑声:实施这两项机制会不会给人造成纵容欠债的当事人不依法履行法院裁判的印象?

  针对于此,宁波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项机制的适用均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是在执行前激励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信用修复机制是为了最终实现申请人获得债权权益、法院终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解除债务约束的三方共赢局面,其适用涵盖了从信用修复后到义务履行完毕的全过程,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滚动报告财产,对其的还款能力的评估也是滚动的,同时还保障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过程全程知晓,对于信用修复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继续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并加大处罚力度。

  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最大的风险就在于,多数人会产生认知误差,觉得安分过日子的反而不如到法院打官司的,因此可能会出现虚假诉讼。对于这种虚假诉讼风险,我们在此做出说明。

  近年来,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持续升级,如果确实发现虚假诉讼情况,我们一定会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更重要的一点,我们将对机制本身做进一步的完善,对大部分自动履行的当事人主要给予视同正常状态等恢复性激励,对履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同等条件下择优赋分、企业评定优先推荐等多种优享待遇,从源头上掐灭虚假诉讼可能,降低滥诉风险。

  亟待突破瓶颈 专家建议建立统一执行信用评级标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目前,推广两项制度有三方面问题亟需解决:一是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二是联合激励、联合惩戒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影响力还不够。两项机制虽由法院推出,但其成功推进离不开各方广泛参与。

  一年来,关于两项机制的宣传报道不少,与各方合作也在稳步推进,但要说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认为,宁波法院这两项机制,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更是以诚信红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的有益尝试,前景广阔。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博导王伟认为,这两项机制准确地把握了新时代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极大地拓展了司法的功能,推动了信用领域的社会共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田禾认为,宁波的经验从实践层面上示范了信用修复的路径和标准。“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是不是鼓励欠债不还钱,这一制度是否对积极履行债务的当事人造成不平等待遇,估计是很多人会产生的疑虑。因此,制度推行过程中,宁波如何化解这样的疑虑,经验值得总结。”

  田禾表示,实行信用修复机制应注意防范执行廉政风险,防止执行人员以“信用修复”“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她认为,信息化的发展使防范廉政风险有了可能。

  目前,存在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项制度,在实务中存在重叠交叉,执行人员操作起来并不容易。田禾提出,信用修复进一步使制度复杂化,如何方便执行人员理解和操作需要考虑。同时,由于各地都在尝试信用修复的制度创新,信用修复的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考虑在各地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执行信用评级标准。

  当下,正处于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阶段,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信用惩戒是重要板块和内容。田禾建议,法院在民事执行中采取的信用修复机制,要注意与其他行业的信用修复机制相协调,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盘子,以建立有机统一的社会信用修复机制。

  “我们今天谈正向激励、谈信用修复,并没有完全抛开‘惩戒’而独立谈。事实上,恰恰是因为有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手段,有了诉讼案件可能进入执行阶段而被各部门排除在‘红利’享受名单之外的约束手段,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才能发挥‘以柔克刚’‘刚柔并济’的制度效力,从而实现惩戒和激励的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宁波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文杰说。


       附1: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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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国脉政策通(又名“国脉一体化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是对标中央关于“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易于知晓、一站办理”要求,打通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帮手级产品。以“惠企政策精准送、补贴申报一次办”为核心,提供政策“发布、汇聚、查看、送达、办理、督查、评价”全套解决方案。基于市场主体、民生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从最小颗粒化、数源标准化、数据共享化、组织协同化、业务融合化五个方面着手打造,实现群众与企业真正“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依托政策红利更好发展。截至目前,该系统已于深圳市、杭州市、佛山市、浦东新区、南山区等地应用,获企业群众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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