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 7月15日,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卫健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县级及以下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争1-2年内,使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水平达到预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卫健委梳理编制了《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目录》。

  与“国家版”《标准目录》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

  0 1

  对公开事项第0101-0102项进行说明

  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我省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已进行整合,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职能由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和编制划转到妇幼保健院。

  事实上已经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认定。根据国家《标准指引》要求,不减少公开事项第0101-0102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仅在公开依据中作出说明,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可不对此项内容进行公开。

  0 2

  修改第1101-1114项的公开依据内容

  在公开事项第1101-1114项的公开依据中,增加“《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作为依据。

  《通知》明确,《标准目录》适用于县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共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标准目录》还将随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进行动态补充、逐步完善。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提出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省卫健委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xls

       附1: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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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国脉政策通(又名“国脉一体化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是对标中央关于“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易于知晓、一站办理”要求,打通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帮手级产品。以“惠企政策精准送、补贴申报一次办”为核心,提供政策“发布、汇聚、查看、送达、办理、督查、评价”全套解决方案。基于市场主体、民生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从最小颗粒化、数源标准化、数据共享化、组织协同化、业务融合化五个方面着手打造,实现群众与企业真正“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依托政策红利更好发展。截至目前,该系统已于深圳市、杭州市、佛山市、浦东新区、南山区等地应用,获企业群众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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