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获悉,为推动福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院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欧岩峰表示,该意见共有24项工作举措,主要围绕升级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执行攻坚、创新破产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包含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全面落实民商事案件随机自动分案等措施。

  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提出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并制定了关于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的40项工作举措,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局面的形成。

  “营商环境有无改善,关键要看‘用户体验’。”欧岩峰表示,2019年4月以来,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庭审观摩月、执行见证月,线下走访座谈、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以用户体验检验司法工作;通过提升司法工作举措,发布典型案事例,编制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等方式,用司法工作提升用户体验。

  福建法院有关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的相关工作举措受到了福建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好评,而这一结果也离不开福建法院对司法制度的不断探索与创新。

  据欧岩峰介绍,福建各地市法院因地制宜,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如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互联网诉讼平台;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并创新跨域协同司法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宁德法院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三明法院建立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数据显示,2019年,福建法院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3.23万件,一审审结12.98万件。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1816件,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执结执行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福建法院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更是依托这一中心所发挥的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推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

  欧岩峰强调,下一步,福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附1:国脉“一网通办”核心支撑系统(GDBOS),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政府2.0操作系统、政务数据体系2.0基础标配、政务服务一体化升级方案。又名“政府数据业务操作系统”(GDBOS), 是基于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实践经验、数据体系理论、微服务技术架构,围绕“大数据、大系统、大平台”融合一体思路,为各地数字政府升级而量身打造的一套作业平台。运用数据体系、标准治理、业务再造、组织进化等工具和方式,可从结构、标准、模块架构上对当前政务服务平台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和升级。有效适配部委、省、市、县(区)不同层次需求,支撑数据整合共享、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模式升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依托"产品+数据+标准"框架,构建"标准支撑、数据体系、业务再造、数据治理、管理赋能"五大体系,无缝衔接既有业务系统,有效驱动政务服务整体运作:①落脚在“办成”,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事项;②综合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数据整合与治理能力,并最终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与智慧组织进化。

image.png

  附2:国脉政策通(又名“国脉一体化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是对标中央关于“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易于知晓、一站办理”要求,打通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帮手级产品。以“惠企政策精准送、补贴申报一次办”为核心,提供政策“发布、汇聚、查看、送达、办理、督查、评价”全套解决方案。基于市场主体、民生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从最小颗粒化、数源标准化、数据共享化、组织协同化、业务融合化五个方面着手打造,实现群众与企业真正“知政策、懂政策、享政策”,依托政策红利更好发展。截至目前,该系统已于深圳市、杭州市、佛山市、浦东新区、南山区等地应用,获企业群众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