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经过统一后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已经逐渐将税务管理的基本业务,包括对纳税人的管理、对税务机关的管理,从税源认定、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审核、纳税通知到税款缴纳、税务检查全部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与信息技术进行集成处理,为纳税人提供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非常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的相关事宜,税务部门也能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储存、信息交流、税源控管、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各种税收管理。德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利用计算机给所有开始生产经营活动或开始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建纳税编码和税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开业的同时,必须向税务局(或财政局——联邦德国的财政和税务是在一起的)提供包括企业雇佣人员、营业规模、银行帐户、家庭情况等有关纳税方面的资料,然后税务局将这些资料输入电脑作为征税的基础信息并给予纳税人编发纳税编码;新就业的公民在就业前,还要先向税务部门申领税卡,税务部门将税卡上的基础信息输入电脑,作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档案。

   纳税人通过税务编码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雇主按税务编码代扣代缴雇员的所得税,这样税务局就可以按编码通过计算机网络汇总纳税人从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取得的各种收入,将之与纳税人的申报相核对,从而确认纳税人是否完全缴纳了应纳税款。而税卡不仅为纳税所必要,同时也是合法就业的前提。因为联邦政府规定,任何雇主不得雇佣没有税卡的雇员。

   二、会计(税务)师通过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为纳税人代行纳税申报

   联邦德国税法规定,每个企业、公司都必须聘请会计师进行查帐,出俱证明,同时由于德国的税种繁多、税制比较复杂,因此,除极少数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自行上门申报或邮寄申报纳税外,一般都要委托税务代理人,即职业会计(税务)师进行纳税申报。

   会计(税务)师主要通过会计(税务)师信息数据处理中心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该中心总部设在纽伦堡,德国16个州均有其分支机构并实行电脑联网。该中心从1966年成立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目前德国共有执业会计(税务)师5万人左右,其中有3.5万人加入了该中心作为会员。从1972年开始,该中心专门建立了一个与税务有关的数据信息库,信息库存入了德国所有的税收法律条文、各个法院判决的税务案件、联邦财政部颁发的有关税收规章制度以及全国各大刊物发表的有关财税方面的专业文章(该信息库每季度都制出最新光盘,信息则每星期更新一次),供会员购买、查询、使用。另外,该中心还存有德国170万户企业的经营信息,纳税人可委托会计(税务)师了解有关情况,为自身的经营决策提供帮助。目前,该中心已成功地与税务信息处理中心实现联网,每月通过计算机处理大约800万件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纳税申报,其具体的信息传递程序为:纳税人纳税申报委托执业会计(税务)师审核或帮助填写申报表,会计(税务)师将有关纳税人的申报资料通过电脑传输入会计(税务)师信息处理中心,有关税务申报资料传递到税务局信息处理中心,税务局信息处理中心发给纳税人回执。

  通过会计(税务)师信息数据处理中心集中办税的做法,不仅大大提了纳税人和税务局的工作效率,而且还有效地保证了征纳双方的工作质量,减少了办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差错。但是德国人比较保守,采取上述方法后,纳税人仍需将亲笔签名的报表邮寄税务局。税务局再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编码,从信息处理中心查询出纳税人的电子申报资料,然后进行核对,无误后再通过电脑开出纳税通知书,通知纳税人缴税。

   三、凭借电子计算机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审核、征收和缴库

   联邦德国按州设立税务信息处理中心,负责处理本地区各个税务局的有关征管数据,包括纳税人的所有纳税资料及数据传递,同时负责打印纳税通知书及税票发送给纳税人;州以下按市、县地方税务局设立服务信息站,受理、审核纳税申报,确定、征收税款。州税务信息处理中心和地方服务信息站通过网络传输信息,从而实现了从纳税申报到入库的全过程计算机控制。

   四、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对税源实施监控和稽查

   目前,联邦德国税务管理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已由上级机关发展到了几乎所有基层单位,税收信息化覆盖面已达到百分之百。通过计算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可以随时查询每个纳税人的各种收入情况,将其与个人申报进行核对,对欠缴税款还可以通过与银行的联网查询存款帐户,必要时可调取所在公司的信息,申报保险等情况,追缴税款。

   总的来说,联邦德国税制稳定成熟,税收信息化管理模式统一高效,税务应用软件系统成熟完善,功能强大。联邦德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可说是覆盖面广,数据准确性强,共享率高,成效显著。从纳税人信息采集、传递到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再到税务局征收管理,检查等各环节基本都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同时,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与金融信贷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密切相连,形成一个对公民和企业的全方位监督保障网络,进一步强化了税务管理的有效性。

   德国所走的税收管理信息化之路有很多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第一是统一的信息化决策。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下是州,州下有县、县级市及专区,州与地方(县、县级市及专区的总称)都有较大的行政管理、立法、财政空间,而且财税部门的设置也较灵活,但是税务信息管理架构却相当固定:一个州就一个信息处理中心,各地方分局只能设服务信息站,各个信息站每天接受的数据都要传输到州信息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使用。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政出多门、软件不兼容、数据不统一、不共享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是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最突出、最棘手的问题。

   第二是稳定的税制和规范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信息化根本上只是一种先进的手段。无论信息化怎么发展,都是先有思想、流程、模型,然后才有信息化的实现。因此清晰的业务模式是信息化的保障。而若要保证信息化的一体、高效,前提是要在业务模式下梳理出有机结合的一体化业务流程,然后再有计划地一步步将业务流程以信息化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需要相对稳定的税制和统一规范的征管模式。德国虽税种繁多、税制复杂,但却较稳定。不同地方、各界政府只在规定权限内做细节调整,很少做原则或大的调整。这是德国税收信息化统一、高效的关键。我国税制和征管模式的不稳定是影响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税制和征管模式改革的到位和稳定,相信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会不断得到提高。

   第三,税务信息化管理要和构建信用社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是提高纳税人信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就是说,信息化只是提高税收管理的手段之一。税收管理的好坏,最根本、最基础的还是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程度。德国在重视和构建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诚信度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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