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内蒙古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投资审批、职业资格、商事制度以及收费清理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凡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改革,必须与权责清单保持一致。

  内蒙古还将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2019年底前,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自治区本级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盟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低于70%,努力实现一般事项“不见面”。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监管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同时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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