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政通办”深化“一事跑一次”改革的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更多更好地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筹划,正式出台“一证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并着手开始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至今年10月底,市公积金中心计划实现11项公积金个人服务事项的“一证通办”。为了确保任务的顺利达成,中心特成立了由业务副主任担任组长,信贷归集处负责日常事务的“一证通办”改革领导小组,并具体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与目标。

  其中,准备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完成,重点做好有关部门电子证照的共享申请、“一证通”个人证书的申领及业务系统接口开发等工作,实现公积金业务系统与其他部门证照信息调用的无缝对接。

  具体落实阶段分两步走。首先于5月31日前完成购买自住住房、离(退)休、还贷、离职后五年未就业或造成家庭生困难、非绍兴户籍职工与所在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等五类提取和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提前还贷等共计7个事项的“一证通办”。第二步是在10月31日前完成丧失劳动能力或突发事件造成贫困、出境定居、租赁自住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四种提取事项的“一证通办”。

  在工作深化阶段,市公积金中心将着重根据全市电子证照库数据充实更新情况以及省政务信息调用共享实现的实际,视情在更广范围推出更多“一证通办”服务事项。

  目前,市公积金业务“一证通办”改革工作已率先在市本级试点开展,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前期工作,责任处室与信息科技处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有序拉开了改革序幕;同时,各分中心也积极作为,提前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在10月31日前与市本级同步完成当年的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李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