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挂失、敬老卡申领和发放、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事务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市政府办公厅2月12日发布通知: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方便居民就近办事,自2018年3月起,本市各街镇(含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

  “全市通办”分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受理,即申请人可在任何一个受理中心提交办事申请,受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直接受理。另一种叫收受分离,即申请人可在任何一个受理中心提交办事申请,受理中心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将申请材料流转至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受理中心受理,纸质材料由收件方留存,受理审核责任主体保持不变。对于符合“通办”条件的事项,采取动态化、清单式管理。今后,事项清单由市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布。161项“通办”事务清单,可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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