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华大学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对81个市政府有关财政数据进行调查,结果达到全国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今年5月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上,国务委员马凯就信息公开问题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信息公开是政府提高政治透明度所必须的,是政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长期性和日常化的特点,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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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对于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一直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或统一的规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似乎让信息公开有了依据。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信息处于政府垄断状态,在很多官员的眼中,政府信息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权力的象征。从信息神秘主义思想转向阳光政府理念是一场深刻的行政管理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信息公开的认识误区、行动差距、制度矛盾、硬件不足的问题还广泛存在。

  虽然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在实际操作中信息公开的评判标准由谁来掌握?由谁来监督?如果简单地用老百姓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标准的话,其实是个伪标准,因为“老百姓”本身就是个模糊概念,这个概念指的是全体民众,并不是少数话语精英,也不是网络上的那些活跃分子,怎样知道全体民众对公开信息的满意程度呢?信息公开本身并不难,要说难,难就难在众口难调,对公开的信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难就难在当信息本身所具有的隐性权力,一旦公开,信息就不能成为权力的主要部分了;难就难在什么信息应该公开的认识很不统一,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信息作为信息社会的资源人人都可以比过去任何时候占有的更多,开放已经能公开获取的信息满足不了大家的要求;难就难在要改变长期以来政府行政工作体系形成的固有惯性思维、工作方式和工作习惯。

  另一方面,一些网民对公开的信息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不管所公开的信息是否全面、客观公正,一概抱以不真实、不全面的批评观点,个别人可能还会用非理智的方式,哗众取宠,博得不明真相公众的同情。应该看到,网络上的非理性评论和意见无助于信息公开的正常开展。

  信息技术越发达,信息的透明度就越大,越不想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就会使政府部门越被动。当政府信息不对称时,人们一般会同情弱势群体,甚至宁愿相信网上或民间流传的信息,而不愿相信政府通过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久而久之政府就会陷入两难境地,形成不公开不行,公开了也不行的被动、尴尬局面。当然,信息公开也有成本,需要有相应平台和必要渠道,更需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百姓之心为心,别让信息公开再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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